招标
水资源利用(再生水)输配管道一期工程—长丰净化水厂再生水设施及输配系统工程(勘察设计)项目预公示
金额
1380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2/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401-330200-04-01-970690
预算金额1380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史莲萍0574-8895083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水资源利用(再生水)输配管道一期工程—长丰净化水厂再生水设施及输配系统工程 (勘察设计)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水资源利用(再生水)输配管道一期工程—长丰净化水厂再生水设施及输配系统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甬发改审批[2024]16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401-330200-04-01-970690,招标人为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部分资本金在市国有资本预算中安排,其余通过企业自有资金及争取专项债资金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13800万元,建设规模:(一)长丰净化水厂内新建再生水泵站,泵站规模26万吨/天。(二)新建 DN2000入廊管道自厂区再生水泵房接出,铺设至环城南路高架北侧,长约1.2km。预留远期环城南路综合管廊接口。(三)在地下综合管廊建成之前,建设DN1000 临时管道,自DN2000 再生水入廊管接出,沿着环城南路敷设至南塘河,长约1.4km。其中过奉化江部分作为远期环城南路泵站过江管道备用。(四)补水管近期与 DN1000 临时管道相接(远期与管廊出廊管相接),敷设至南塘老街区域,长约1.8km。在新典桥以东的尹家桥河引出1根补水支管至恒春街,管径DN600,长约1.4km。(五)在适当位置预留市政杂用水接口。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鄞州区、海曙区。2.2招标范围:包括勘察(含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物探测试检测监测)、BIM(建立完成 BIM 三维数字模型,进行管线碰撞、协助成本管控等分析)、设计【含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等。2.3服务期限:总周期为60日历天,其中工程勘察满足设计进度要求,方案设计(含深化)为10日历天,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及概算编制)为2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为30日历天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工程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的勘察设计深度,所有勘察设计必须通过国家相关部门审核且满足招标人要求的相关深度。2.5设计概算:工程费用限额设计约10700万元,具体以最终确认的设计概算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水资源利用(再生水)输配管道一期工程—长丰净化水厂再生水设施及输配系统工程 (勘察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联合体投标的,除特别说明外,均指联合体各方):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须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物探测试检测检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具备上述①②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派遣项目负责人;3.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给排水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注:须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2023年11月、2023年12月、2024年1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格式为准。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5.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银路55号俊鸿嘉瑞大厦11楼
联系人:侯工
联系电话:0574-27878671
电子邮件:105375926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号楼2楼
联系人:史莲萍、徐春杰
联系电话:0574-88950832
电子邮件:1053759263@qq.co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