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分公司
广州项目经理部
废旧物资出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谈判编号:GZXM-01
1.出售条件
本次项目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分公司广州项目经理部废旧物资二次竞争性谈判出售,招标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分公司广州项目经理部。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相关批复(电二物管[2018]174号)现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竞价出售。
2.项目概况与出售内容
2.1项目概况:
广深线下元、茶山、仙村、樟木头、平湖站更换分相接触线共12468米,倒悬挂280处及同杆倒锚22处,总工期60天。
2.2 出售内容、出售的物资品种、包件划分等详见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分公司广州项目经理部废旧物资出售包件一览表》。
3.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具有废旧物资回收能力和经验的法人组织。
(2)经营范围符合招标物资,必须具备所回收物资的资质,满足《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公安部16号令)和《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8号令)要求。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并且具有对应包件要求的预支能力(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且具有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预支能力);
(4)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
(5)必须有近3年来从事过类似回收工作的业绩并提供相应合同:
(6)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配置相应的回收人员、车辆和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完全责任,提供回收方案。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则作为否决投标条件。潜在投标在投标文件中自行填报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有或无都需填报)。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4)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
3.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分公司广州项目经理部废旧物资出售包件一览表》。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8年9月26日16时00分前,将填写完整加盖公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件2)营业执照副本、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不能提供的请出具国家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将以上资料电子扫描版发送至邮箱pgwzb2017@163.com 。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9月18日14时30分至2018年9月26日16时00分 。
标书费采用汇款形式收取,标书款请电汇至:
账 户 名: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分公司广州地铁项目部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沙河支行
账 号:4405 0158 0506 0000 0035
投标人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谈判编号及包件号。
4.3谈判文件每包件售价详见公告附表,售后不退。
4.4有关谈判文件的答遗文件将在中国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公司网站(http://www.eeb.cn/)发布。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8年10月16日8时00分至9时00分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16日9时00分 ,递交地点: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分公司广州项目经理部会议室(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沐溪大道常丰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中国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公司网站(http://www.eeb.cn/)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分公司广州项目经理部
联系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沐溪大道常丰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夏成山
电 话:18664513958
电子邮箱:pgwzb2017@163.com
2018年9月18日
附件1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分公司广州项目经理部废旧物资出售包件一览表
序 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估算数量 |
专项资格条件 |
回收地点 |
谈判文件售价 |
备 注 |
1 |
GZXM-FJWZ-01 |
废旧接触线 |
120 |
吨 |
12.5 |
1、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且具有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预支能力; 2、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具备有色金属回收资质的企业,投标人必须具有从事类似工程项目回收工作的经验(提供业绩证明),并在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违法违纪和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必须及时办理预支,付款方式须按出售方财务部门的要求办理,(如果投标人中标,必须预支出售方大于或等于中标总额的预付款); 4.买卖双方成交后,运输费、装卸费等一切费用均有买方承担; 5、回收地点及要求:广东省东莞市洪梅镇,回收单位负责废旧物资的装卸运输等一切相关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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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东莞市洪梅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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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 |
铜银合金 |
2 |
废旧线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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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
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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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投标申请表
申请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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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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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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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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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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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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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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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委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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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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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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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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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的厂商(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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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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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投标范围:(注明拟投标段/包件)
申请单位(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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