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共广州市天河区委党校及区人民武装部独立营院建设项目(周边道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中共广州市天河区委党校及区人民武装部独立营院建设项目_中共广州市天河区委党校及区人民武装部独立营院建设项目(周边道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金额
54.67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210-440106-04-01-228763
预算金额54.67万元
招标联系人吴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夏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29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9
公告正文

中共广州市天河区委党校及区人民武装部独立营院建设项目(周边道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2210-440106-04-01-228763
投资项目名称 中共广州市天河区委党校及区人民武装部独立营院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中共广州市天河区委党校及区人民武装部独立营院建设项目(周边道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 中共广州市天河区委党校及区人民武装部独立营院建设项目(周边道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本项目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街以东,执信三路以南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区级)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投资(区级10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工程为中共广州市天河区委党校及区人民武装部独立营院建设项目的配套市政道路面积为7560.52平方米,含3条城市支路,总长约487米。其中规划纵一路南起规划横一路,北止执信三路,路线总长约174m,道路红线宽度为15m,双向二车道,设计时速为20km/h;规划纵二路南起规划横一路,北止执信三路,路线总长约159m,道路红线宽度为20m(其中东侧4m宽人行道为不属于本项目建设范围),双向二车道,设计时速为20km/h。规划横一路东接文津花园配建道路规划横一路,西止规划纵一路路口,路线总长约154m,道路红线宽度为20m,双向二车道,设计时速为20km/h。(具体内容以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准)。具体勘察及设计内容详见招标内容及勘察设计任务书。
招标内容 本项目建设范围所涉及建设内容的全部设计工作,勘察内容包括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及管线探测,工程测量范围为本项目建设范围,工程勘察、管线探测范围以后期经建设单位审定的方案为准。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管线工程、照明、绿化等。(具体内容以可研报告为准)。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具体设计内容参见可行性研究报告。
工期(交货期)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54.67341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1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投标人签订合同,并且对投标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条。 3.2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3.2.1、3.2.2资质证书: 3.2.1工程勘察资质(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及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资质及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2.2工程设计资质(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等相关文件执行。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等执行。 (3)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 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3.3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内投标人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4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1家设计单位、1家勘察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必须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主办方和成员方(以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主办方)。联合体各方须满足所承担本项目工作内容对应的资质要求。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 (2)若联合体投标的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3.6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或市场监管)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提供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 3.7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息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企业信息库内的信息,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企业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 3.8 信誉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为准。) 3.9 其他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根据《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人声明》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11月9日 0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29日 8时3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29日 8时3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29日 8时30分 开标地点 第12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招标人 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300号17楼
招标人联系人 吴工 联系电话 020-38085259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明旭街1号万科智慧商业广场B1-2栋12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 夏工、任工 联系电话 020-38730932-8008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0-85536908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交易集团企业库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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