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由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阳离子聚丙烯酰胺固体项目 进行谈判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阳离子聚丙烯酰胺固体项目
2.2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0762208
2.3实施地点:信阳市污水处理厂内
2.4采购内容:采购阳离子聚丙烯酰胺固体。
2.5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满足采购人相关质量要求。
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对于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须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度任意3个月的纳税和社保证明)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财务要求: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财产没有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处于经营异常状态。(须提供2023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对于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须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信誉要求:
3.3.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
3.3.2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从报名开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3.4其他要求
3.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查询截图)
2.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7月29日,凭企业身份CA数字证书登陆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zybtp.com)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
4.2本项目采购文件费用:5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下载招标文件前请将招标文件费交(汇)下列账户:
付款方式:网上转账,汇款信息注明:“本次招标项目名称(若字数有限制时可简写)”,转账截图及开票信息发送至邮箱XYGD6619998@163.com
名称:雷晓燕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羊山支行
银行账号:6230 5223 9005 2883 072(缴纳文件费时注明项目名称及单位名称)
4.3企业CA数字证书的办理,详见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供应商】供应商续期、补办、单位名称变更办理流程》(含收费标准)。
注意: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中原采购交易平台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以免影响询比响应文件的提交。
3.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 7月 31日10时30分。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供应商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file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及澄清活动,进入响应文件解密环节后30分钟内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同放弃投标,未签到、未解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招采购代理机构将退回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供应商可在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要求提供的证件、证明等,响应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5.异议的提出
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通过异议、投诉端口,按照操作提示发起。不接受匿名异议,详细要求见采购文件。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信阳市浉河区107国道1000公里处
联 系 人: 周裕笙
联系电话:15919177773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与北三环交叉口东北角经三名筑9栋10楼招标代理一部
联系人:雷晓燕
联系电话:15901221170
邮箱:XYGD6619998@163.COM
监督单位: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纪检小组
监督人:孔杨阳
地址:信阳市浉河区107国道1000公里处
联系电话:0376-6686800
(采购人):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 7 月 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