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家能源集团江苏燃料有限公司4月3400大卡进口煤采购01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3/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国家能源集团江苏燃料有限公司4月3400大卡进口煤采购01
资源编号24MTA250101 交易方式进口煤询价采购 当前状态报价中 发布时间2024-03-19 11:01:41
产品信息
产品名称华东神贸34 热值(KCal/kg)3400 硫份(%)0.4 产品别名 批次号 产品编码3742 产品参数查看参数详情 交易数量 45,000.00 计量单位吨 最高限价*** 最低限价无 最小交易量40,500.00 最小变量单位100.00 最大交易量55000.00 最小变价幅度0.10 交割地国家能源集团泰州发电有限公司码头 交割方式到厂交货 运输方式海运 验收方式 到场验收 结算方式 一票结算
交易信息
报价开始时间2024-03-19 11:01:40 报价结束时间2024-03-21 07:01:39 交货开始日期2024-04-15 00:00:00 交货结束日期2024-04-30 00:00:00 交易保证金类型按元/吨支付 交易保证金金额20.00 交易保证金支付时限固定时间 交易保证金支付截止时间2024-03-21 07:01:39 支付方式 线上支付 限制报价次数 不限 报价方式 标准报价 合同需方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炭经营分公司
是否询比价是 是否二次谈判是 流拍判断规则 无有效报价 成交判断规则 价格低、报价早 结算付款方式 考核条款 备注信息1.投标价格应折算为招标热值基准,签约合同热值同招标热值(投标价格默认为招标热值对应价格,其他热值煤炭投标价格均需折算为招标热值进行投标,并按招标热值、价格签订合同),备注中的限制性条款(对除数量以外的煤质改动、有效期等)无效。 2.数量验收:煤炭结算数量以双方认可的有资质权威机构CCIC在卸货港进行水尺验收,并由其出具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江苏有限公司为抬头的重量证书,以此作为结算数量。由卖方进行委托,费用由卖方承担。 3.质量验收:煤炭质量代表样以进厂机械自动采、制样为准。卸船时,买卖双方同意每个采样单元由厂方制备三份样品,一份交具有资质的第三方煤质检验机构 ,并以其出具的品质证书为准,全部单元第三方质量加权平均后作为质量结算依据(由买方进行委托,费用由买方承担)。两份交买方(其中一份做为备查样,由买方妥善封存并保存至少60天,时间自船舶在卸货港完卸之日起算)。 4.卸货码头数量验收费用由卖方承担,质量验收费用由需方承担。 5.双方有到现场监督的权利,但不能影响和干预质检单位采、制、化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独立进行。 6.质量和数量验收时,供需双方应同时派人到达现场参与验收并签字确认。如任何一方未能按时到达,则视为认同验收结果,并承认结算依据。 7.卸货码头数量和质量的验收费用由供方承担。 8.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保留资源至我司报价截止时间后至少2个工作日。 9.参与投标即认可我公司统一合同模板,中标后按此签约。 10.对于前期在我司电商平台中标,但未在招标期限内正常履约、且未达成最终供货协议的供应商及其关联公司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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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信息
采购单位 神华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联系人 谢晓波 手机号18612281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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