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产化学工业研究所林化所所部环保安全基础设施改造工程项目实验室通风系统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0/09/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nzc2020014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德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工17372255167
标书截止时间2020/09/28
投标截止时间2020/10/12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林化所所部环保安全基础设施改造工程项目实验室通风系统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出售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1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NZC2020014

项目名称:林化所所部环保安全基础设施改造工程项目实验室通风系统改造工程

预算金额:33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3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范围:林化所所部环保安全基础设施改造工程项目实验室通风系统改造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和编制说明。

2.工程地点:南京市玄武区锁金五村16号。

3.工程规模:/

4.工期:120日历天。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20日历天内完工。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20日历天内完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依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或2019年会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加盖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与投标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和为项目经理连续缴纳的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0年2月至7月的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人事编制证明;已办理退休手续的项目经理只需提供劳动合同、退休证明;证明资料仅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提供材料中出现投标单位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帐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3)投标供应商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揽过至少一个同类型、同等规模及以上项目案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所需资料以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为准。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4)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资格审查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提供承诺书原件)。(5)无下列行为: (提供承诺书原件) a.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6)供应商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本工程。6.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22日 至 2020年09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出售

方式:网上出售。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先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授权委托人及其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扫描件上传至邮箱(njdn123@126.com),我司将尽快审核资料,供应商收到审核通过的邮件后,通过下列支付宝二维码支付招标文件费或转账到江苏德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支付宝账号:njdn2012320@126.com,我司确认收到招标文件费后将电子档招标文件发送供应商邮箱(以下附件为本公司对公支付宝付款码,转账时请务必备注公司名称及项目名称)。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1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276-1号易发五洲大厦11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份数:响应文件需提供正本壹份、副本贰份,且须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一份(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10月12日14: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2日14: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276-1号易发五洲大厦11楼

投标文件接收人:江苏德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其他有关事项:投标文件的投递时间不得迟于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2.现场考察:采购人不组织集中现场考察,供应商可自行至现场考察。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产化学工业研究所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锁金五村16号        

联系方式:王工136115049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德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276-1号易发五洲大厦16楼            

联系方式:胡工 173722551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工

电 话:  17372255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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