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沈巷镇2023年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EPC项目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5/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h15gc2024sz2634
预算金额67.00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 沈巷镇2023年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EPC项目 | |
项目编号 | WH15GC2024SZ2634(任务书编号:FS34020720240240号) | |
标段名称 | 沈巷镇2023年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EPC项目一标段 | |
标段编号 | WH15GC2024SZ263401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市鸠江区沈巷镇人民政府 |
地址 | 芜湖市鸠江区沈巷镇花园路 | |
联系人及电话 | 陈加新 0553-8788208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同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六安市东大街鼓楼新天地综合办公楼五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林文栋 15385536931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4年5月30日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元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达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乙级资质 | |
投标报价(%) | 67.2 | |
项目负责人 | 李亚(项目负责人);邢久方(设计负责人);李亚(施工负责人) | |
证书编号:贵2522020202115446(项目负责人);12580629(设计负责人);贵2522020202115446(施工负责人)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道路桥梁专业高级工程师(设计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施工负责人) | ||
工期(天) | 120 | |
质量承诺 | 设计:设计施工图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规定并经招标人同意认可进行图审,施工图审查符合合格要求;采购:合格;施工: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施工业绩:南木林县艾玛乡山巴村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 设计业绩:魏县2022年推进乡村产业振兴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4标段帮扶微工厂建设项目;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青筑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安徽众玖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 | |
投标报价(%) | 67.9 | |
项目负责人 | 叶伟(项目负责人);张家传(设计负责人);叶伟(施工负责人) | |
证书编号:皖234212104744(项目负责人);9342023000602093904(设计负责人);皖234212104744(施工负责人)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道路与桥梁工程高级工程师(设计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施工负责人) | ||
工期(天) | 120 | |
质量承诺 | 设计:设计施工图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规定并经招标人同意认可进行图审,施工图审查符合合格要求;采购:合格;施工: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施工业绩:沈巷镇2022年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EPC项目(二标段)葛老八中心村建设; 设计业绩:安徽省马郢田园文创微型产业聚集区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工程设计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芜湖万春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地泓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 | |
投标报价(%) | 66.4 | |
项目负责人 | 王永亮(项目负责人);谢星星(设计负责人);王永亮(施工负责人) | |
证书编号:皖234192120368(项目负责人);GX22020044521(设计负责人);皖234192120368(施工负责人)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设计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施工负责人) | ||
工期(天) | 120 | |
质量承诺 | 设计:设计施工图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规定并经招标人同意认可进行图审,施工图审查符合合格要求;采购:合格;施工: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施工业绩:芜湖市镜湖区方村街道办事处花园村水系及朱桥村综合治理项目(第一标段); 设计业绩:余干县白马桥乡美丽集镇建设项目设计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1)安徽千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安徽致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安徽轩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安徽池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资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5)芜湖尚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详见附件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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