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长春市公安局绿园区分局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超达招标有限公司(2709608783@qq.com)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8月26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Y202208-064
项目名称:长春市公安局绿园区分局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万元
采购需求:免费案情分析支撑服务、异地案件技术支持服务、全国多地联合收网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满足使用单位各项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的通知》(吉财采购〔2022〕478号)、《长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1〕41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应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2供应商须具有国防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及以上保密资质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
3.3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1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4供应商须提供本单位2021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投标;(2)拒绝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对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5)在近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技术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8月16日至2022年8月22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吉林省超达招标有限公司(2709608783@qq.com)
方式: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获取: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的彩色扫描件,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国防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及以上保密资质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可邮寄纸质版复印件进行报名。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邮箱发送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代理机构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供应商须具有国防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及以上保密资质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相应资质证书;
(3)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1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4)提供本单位2021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8月26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仅开放东门、从东门进入)第二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8月26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仅开放东门、从东门进入)第二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绿园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和平大街2288号
联系方式:李昊瑞 18504401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超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锦西路321号
联系方式:刘晓倩 0431-85917789,189431847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晓倩
电 话:0431-85917789,18943184706
监督部门:长春市绿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7605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