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舟山分局临城普陀C3光缆隐患整治配套顶管项目》涉河施工安评服务项目】 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2024年舟山分局临城普陀C3光缆隐患整治配套顶管项目》涉河施工安评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JZT-2024-16483】),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长途电信传输局】,采购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采购项目估算为:【6】万元(【不含税】)。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2024年舟山分局临城普陀C3光缆隐患整治配套顶管项目》涉河施工安评服务项目。
合同类型:签订总价合同。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03月31日】
★进度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提交合格的涉水影响评价报告(送审稿);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报送、评审,并获得涉水影响评价行政许可。
【续签计划:无】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人数量1个。
本项目与成交供应商的签约总金额为【响应金额】(舟山传输局、舟山移动、舟山联通按成交总价平均分签)。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6万元人民币(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授权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或该法人与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2.1.2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3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1.4 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5 供应商须具有1个自2021年1月1日至比选公告发出之前(不含)的涉河施工安全评价类似业绩。提供证明材料,至少提供a、b两种方式中的一种:
a)如为单项合同:提供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金额页、签章页等;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未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金额的,按b要求提供证明料。
b)如为框架协议:提供框架协议首页、服务内容、签章页、相应的订单(或业主出具的其他有效凭证,下同)或发票;业绩时间以框架协议签订时间或订单时间为准(两者均未体现时间的,不纳入评审),金额以相应的订单或发票金额为准。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2月25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25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25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7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2 询比文件获取地点:登录中国通服招标系统https://zjzt.chinaccsscm.cn/,在线获取电子询比文件。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5.2 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舟山市定海区弘生大道159号(舟山传输局三楼大会议室)。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询比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询比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
6. 供应商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6.2供应商需在购买询比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完成供应商注册。
6.3已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或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可通过原账号密码登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长途电信传输局 地 址:舟山市定海区弘生大道159号 邮 编: /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15305807518 |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河东路215号 联 系 人:屠盈盈 电 话:17767169993 电子邮件:tuyingying.gyl@chinaccs.cn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账 号:3110830019310018938 |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异议接收邮箱:tuyingying.gyl@chinaccs.cn。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长途电信传输局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