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山东战略新兴产业城项目【1号楼展示中心、2号楼办公楼、1号地下车库、6号铁正公司章丘检测产业园、73号楼垃圾站及换热站】园林景观绿化及室外工程施工合同
金额
1417.76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5/3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山东战略新兴产业城项目【1号楼展示中心、2号楼办公楼、1号地下车库、6号铁正公司章丘检测产业园、73号楼垃圾站及换热站】园林景观绿化及室外工程施工合同
发布日期:2024-05-31
发布日期:2024-05-31
合同名称 | 山东战略新兴产业城项目【1号楼展示中心、2号楼办公楼、1号地下车库、6号铁正公司章丘检测产业园、73号楼垃圾站及换热站】园林景观绿化及室外工程施工合同 | 发包人 | 济南章丘安居恒特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承包人 |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合同工期 | 120 |
合同价款 | 14177682元 | 合同规模 | 20554㎡元/㎡ |
工程项目地点 | 济南市章丘区经十东路以南,圣井街道办事处周家村 | 合同签订时间 | 2024-03-01 |
质量标准 | 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检验标准的规定,达到合格标准。 | 合同生效时间 |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
违约责任 |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发包人要求对工程施工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承包人不接受发包人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或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的,每出现一次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人民币1万元违约金。 (2)由于承包人管理不严、教育不力以及因道德败坏引起与外部严重冲突等事件时,发包人有权视情况每次罚款人民币1-2万元。 (3)承包人对已竣工验收合格但还未交付发包人的工程应妥善保管,由于保管不善造成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 (4)保修期间出现质量问题,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现场维修。如3日内不进行处理,每出现一次,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同时发包人有权视情况另行组织其他队伍维修,属于承包人原因的,其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无需经承包人认可。 (5)因承包人施工或运输方案不当而致使道路、桥涵、高压架线、现有管道及其它设施的损坏,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损失。 (6)施工现场因承包人的原因引起的建筑废水、废物、垃圾等的处理引起扰民事件而发生的索赔,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 履约担保 | 无 |
解决争议的办法 |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否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无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无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无 。 其他事项的约定: 无 。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无 。 20.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向 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 支付担保 | 无 |
其他内容 | 21. 补充条款(1)工程结算(包括阶段性结算)由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审核,根据鲁价费发[2007]205号文相关规定,其各项核增、核减金额相抵后最终差额不超过5%的,咨询服务费由发包人支付;最终差额超过5%的,超过5%部分按其5%金额由承包人承担(相应咨询费用计算即:咨询费用=(∣审核终值-报审金额∣-报审金额*5%)*5%,发包人从应付承包人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 备注 | 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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