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苑区和平路雨水泵站新建项目二 标段工程建设监理已由保定市清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保定市清苑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保定市清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清苑区 和平路雨水泵站新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初步设计的批复保清发改审批【2023】项目125号、【2023】项目124号、【2024】项目05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农业产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 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市农业产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1、和平路雨水泵站及调蓄池:泵站规模为40m3/s,与泵站合建的初雨调蓄池有效容积为3.0万m3。 2、扬水泵站:在明渠与 清水河交界处新建一座扬水泵站,泵站规模为40m3/s。 3、排水明渠与下游雨水管道:高铁西侧为明渠,长度约1921米,高 铁东侧为两条d3500mm管道,总长度约4086米。 4、购置排水防涝移动设备及救援设备。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的监理。含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及保证本工程达到竣工使用条件的全部工 程的监理服务,包括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组织协调、信息及资料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管 理阶段、缺陷责任期内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 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 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 能力,并具备承担本项目监理的能力和信誉。(投标文件中须附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书扫描件)
3.1.2 业绩要求:2021 年 3月至开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一项已完成的市政工程监理业绩(投标文件中须附中标通知书和合 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3.1.3 财务要求:提供经审计部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 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 的,可提供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的财务状况表)
3.1.4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仍在处罚期内,则投标文件 为无效投标文件。
3.1.5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投标文件中须附身份证、学历证、注册证、2023年 3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
3.1.6 其他主要人 员要求:除总监理工程师外,至少配备 5名专业监理人员。(投标文件中须附主要人员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如有)、有 关证书、2023年 3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
3.1.7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提供可以满足本项目需 要的检测仪器设备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格式自拟,附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23 09:00至2024-04-28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 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下载电子 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 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5-16 13:4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www.jizhaobiao.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保定市农业产 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隆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 | 地 址: | /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 人: | 刘浩 | 联系 人: | 于航 |
电话: | 0312-5808883 | 电话: | 0312-8176865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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