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州市荔湾区东沙国际商贸港片区东沙地块项目(一标段)施工总承包资格审查结果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27178.93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6/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dzgjl-cgzb-2024041
预算金额27178.93万元
招标联系人罗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曾工
中标公司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27178.93万元
中标联系人毛叶陶
公告正文
广州市荔湾区东沙国际商贸港片区东沙地块项目(一标段)施工总承包资格审查 结果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GDZGJL-CGZB-2024041)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06月17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广州市荔湾区东沙国际商贸港片区东沙地块项目(一标段)施工总承包: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主)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成)富利建设集团有限公 司,投标报价:27178.938000 万元,质量:按国家颁发的有关质量验收标准一次验收合格,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095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7755.304507 万元, 质量:按国家颁发的有关质量验收标准一次验收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095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广东伟恒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7868.317548 万元, 质量:按国家颁发的有关质量验收标准一次验收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095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主)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成)富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项 目负责人:毛叶陶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京1112021202204542; 中标候选人(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王庭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 注册证书/粤1442017201848274; 中标候选人(广东伟恒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郑锋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注 册证书/粤1462020202100377;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主)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成)富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资 格能力条件: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 包一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 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 (建市<2016>226 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 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 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 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 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 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 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 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 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 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 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 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 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 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 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 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 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 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 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C3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投标人已按招标文件格式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1、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等网站相 关资料); 中标候选人(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 包一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 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 (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 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 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 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 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 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 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 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 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40号),自 2022 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 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 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 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入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 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 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 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 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 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 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 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C3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投标人已按招标文件格式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1、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等网站相 关资料); 中标候选人(广东伟恒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 包一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 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 (建市<2016>226 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 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 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 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 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 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 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 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 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40号),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 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 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 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 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 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 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 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 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 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 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C3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投标人已按招标文件格式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1、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等网站相 关资料);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主)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成)富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评 标情况: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广东伟恒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第三中标候选人;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埔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17199926522 三、其他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广州市荔湾区东沙国际商贸港片区东沙地块项目(一标段)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GDZGJL- CGZB-2024041>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投标申请人名称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1广东伟恒建筑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2 四川宏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3广东华辉建设有限公司通过/ 4(主)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成)富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5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通过/ 6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 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 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 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 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埔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17199926522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埔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7199926522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玉兰路3号701室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埔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6月14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州市荔湾区东沙国际商贸港片区东沙地块项目(一标段)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 GDZGJL- CGZB-2024041>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 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6月17日止),具体如 下: 公示内容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主)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成)富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四 工程局有限公司广东伟恒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姓名/资格证书编号毛叶陶/京1112021202204542 王庭/粤1442017201848274 郑锋/粤1462020202100377 投标总报价(元)271789380.00 277553045.07 278683175.48 投标报价浮动率(%)-15.1-1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 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 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 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埔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17199926522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埔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7199926522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玉兰路3号701室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埔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6月14日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广州市埔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埔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玉兰路3号701室 联系人:罗佳 电 话:17199926522 电子邮件:baolidongsha@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揽月路101号A座7层 联系人: 曾工 电 话: 020-28129688-90864 电子邮件: zgzbdls@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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