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央转移支付)结果公告
金额
99.67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4/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0700-01244
预算金额20.2万元
招标公司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卓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思0416-2886690
中标公司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19.48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19.99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辽宁通正检测有限公司19.8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辽宁华一检测认证中心有限公司20.2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辽宁惠康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20.2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央转移支付)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210700-01244
二、项目名称: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央转移支付)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供应商名称:辽宁华一检测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2甲14号
中标(成交)金额:202,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供应商名称:辽宁惠康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金仓路10-1号、10-2号
中标(成交)金额:202,00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供应商名称: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铁西区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二十三号路20-2号
中标(成交)金额:199,950(元)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供应商名称: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供应商地址:皇姑区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61号
中标(成交)金额:194,835(元)
包组编号:005
包组名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供应商名称:辽宁通正检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铁西区北一西路52甲3号
中标(成交)金额:198,000(元)
包组编号:006
包组名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供应商名称:辽宁省华测品标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铁西区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2甲27号、28号
中标(成交)金额:201,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服务类
名称: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央转移支付)(C19010000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服务范围: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央转移支付)第001包对涵盖31类食品大类进行93批次监督抽查
服务要求:我公司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采购人要求服务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0日完成全部抽检项目,并提交成果文件
服务标准:我公司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采购人要求服务,各类食品的检验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进行检验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服务类
名称: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央转移支付)(C19010000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服务范围: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央转移支付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0日前完成全部抽检项目,并提交成果文件;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服务类
名称: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央转移支付)(C19010000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服务范围: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响应文件。
服务要求: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响应文件。
服务时间: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响应文件。
服务标准: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响应文件。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服务类
名称: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央转移支付)(义县)(C19010000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响应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响应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响应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响应文件
包组编号:005
包组名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服务类
名称: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央转移支付)(C19010000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服务范围:对涵盖31类食品大类进行93批次监督抽查(古塔、太和)
服务要求:(1)成交供应商须依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开展本次抽检任务。不得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检验项目,不得擅自更改判定原则,对其出具的检验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同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购买抽取的样品,购买样品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得向企业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服务态度良好,主动配合监管部门进行食品抽检工作。食用农产品和重点冷链食品监督抽检应由监管人员陪同抽样,同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进货查验记录、合法进货凭证、产品真实合法来源、储存条件等。 (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国家总局、省局、市局有关文件及采购人要求,制定包括抽样计划、检验操作程序、数据报送和质量控制等内容的具体工作方案。 (3)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抽检计划的安排,按照抽样、检测、检验结果确认、检验结论通知、复检、备样移交、结果报送、信息录入等工作环节,按时完成所分配的抽检任务。 (4)所有采集的样品,应尽快送到实验室检验。具备满足速冻及冷冻(藏)类储运条件的设备,能够随时为抽样检验工作提供车辆及人员。 (5)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要求配合开展涉及食品检测、食品安全释疑解惑等方面的食品安全宣传工作。 (6)成交供应商须严格遵守工作制度和保密规定,不得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监督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服务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 (7)成交供应商抽检须以发现问题为导向,抽检不合格率不低于5%。 (8)成交供应商须保证抽检数据退修率不得大于0.5%。 (9)成交供应商应遵守采购人对于承检机构的相关管理规定,在履约期限内接受采购人组织的关于实验室质量控制管理、工作督查考核及不定期的检查。 (10)抽检区域: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校园周边等食品销售场所。 (11)抽检时间和频率:在履约期限内均衡完成监督抽检任务,并围绕食品安全建设年专项整治的时间节点确定抽检时间、抽检品种、抽检区域,季节性生产销售的食品或存在季节性质量安全风险的食品,在相应季节增加采样量。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0日前完成全部抽检项目,并提交成果文件
服务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执行标准,以及采购人要求
包组编号:006
包组名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服务类
名称: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央转移支付)(C19010000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服务范围: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央转移支付)
服务要求:按采购人需求
服务时间: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0日完成全部抽检项目,并提交成果文件;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验收程序:按照辽财采【2017】603号《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验收报告:按采购方验收报告填写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郭爽、刘明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15]299号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标准收取及与采购人签订的采购代理委托合同中约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费。采购代理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不足5000元的按照5000元计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00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15]299号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标准收取及与采购人签订的采购代理委托合同中约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费。采购代理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不足5000元的按照5000元计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000.0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15]299号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标准收取及与采购人签订的采购代理委托合同中约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费。采购代理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不足5000元的按照5000元计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000.00(元)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15]299号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标准收取及与采购人签订的采购代理委托合同中约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费。采购代理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不足5000元的按照5000元计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000.00(元)
包组编号:005
包组名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15]299号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标准收取及与采购人签订的采购代理委托合同中约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费。采购代理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不足5000元的按照5000元计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000.00(元)
包组编号:006
包组名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15]299号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标准收取及与采购人签订的采购代理委托合同中约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费。采购代理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不足5000元的按照5000元计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解放路二段52号
联系方式:0416-36780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卓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七段盛世嘉园5-32号
联系方式:0416-28866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思
电 话:0416-2886690
十、附件
采购文件: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央转移支付).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供应商名称:辽宁华一检测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1.JPG
2.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2.JPG
3.其他:一致性承诺函.JPG
一、项目编号:JH23-210700-01244
二、项目名称: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央转移支付)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供应商名称:辽宁华一检测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2甲14号
中标(成交)金额:202,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供应商名称:辽宁惠康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金仓路10-1号、10-2号
中标(成交)金额:202,00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供应商名称: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铁西区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二十三号路20-2号
中标(成交)金额:199,950(元)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供应商名称: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供应商地址:皇姑区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61号
中标(成交)金额:194,835(元)
包组编号:005
包组名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供应商名称:辽宁通正检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铁西区北一西路52甲3号
中标(成交)金额:198,000(元)
包组编号:006
包组名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供应商名称:辽宁省华测品标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铁西区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2甲27号、28号
中标(成交)金额:201,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服务类
名称: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央转移支付)(C19010000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服务范围: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央转移支付)第001包对涵盖31类食品大类进行93批次监督抽查
服务要求:我公司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采购人要求服务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0日完成全部抽检项目,并提交成果文件
服务标准:我公司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采购人要求服务,各类食品的检验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进行检验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服务类
名称: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央转移支付)(C19010000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服务范围: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央转移支付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0日前完成全部抽检项目,并提交成果文件;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服务类
名称: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央转移支付)(C19010000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服务范围: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响应文件。
服务要求: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响应文件。
服务时间: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响应文件。
服务标准: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响应文件。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服务类
名称: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央转移支付)(义县)(C19010000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响应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响应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响应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响应文件
包组编号:005
包组名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服务类
名称: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央转移支付)(C19010000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服务范围:对涵盖31类食品大类进行93批次监督抽查(古塔、太和)
服务要求:(1)成交供应商须依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开展本次抽检任务。不得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检验项目,不得擅自更改判定原则,对其出具的检验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同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购买抽取的样品,购买样品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得向企业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服务态度良好,主动配合监管部门进行食品抽检工作。食用农产品和重点冷链食品监督抽检应由监管人员陪同抽样,同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进货查验记录、合法进货凭证、产品真实合法来源、储存条件等。 (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国家总局、省局、市局有关文件及采购人要求,制定包括抽样计划、检验操作程序、数据报送和质量控制等内容的具体工作方案。 (3)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抽检计划的安排,按照抽样、检测、检验结果确认、检验结论通知、复检、备样移交、结果报送、信息录入等工作环节,按时完成所分配的抽检任务。 (4)所有采集的样品,应尽快送到实验室检验。具备满足速冻及冷冻(藏)类储运条件的设备,能够随时为抽样检验工作提供车辆及人员。 (5)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要求配合开展涉及食品检测、食品安全释疑解惑等方面的食品安全宣传工作。 (6)成交供应商须严格遵守工作制度和保密规定,不得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监督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服务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 (7)成交供应商抽检须以发现问题为导向,抽检不合格率不低于5%。 (8)成交供应商须保证抽检数据退修率不得大于0.5%。 (9)成交供应商应遵守采购人对于承检机构的相关管理规定,在履约期限内接受采购人组织的关于实验室质量控制管理、工作督查考核及不定期的检查。 (10)抽检区域: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校园周边等食品销售场所。 (11)抽检时间和频率:在履约期限内均衡完成监督抽检任务,并围绕食品安全建设年专项整治的时间节点确定抽检时间、抽检品种、抽检区域,季节性生产销售的食品或存在季节性质量安全风险的食品,在相应季节增加采样量。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0日前完成全部抽检项目,并提交成果文件
服务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执行标准,以及采购人要求
包组编号:006
包组名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服务类
名称: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央转移支付)(C19010000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服务范围: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央转移支付)
服务要求:按采购人需求
服务时间: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0日完成全部抽检项目,并提交成果文件;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验收程序:按照辽财采【2017】603号《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验收报告:按采购方验收报告填写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郭爽、刘明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15]299号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标准收取及与采购人签订的采购代理委托合同中约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费。采购代理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不足5000元的按照5000元计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00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15]299号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标准收取及与采购人签订的采购代理委托合同中约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费。采购代理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不足5000元的按照5000元计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000.0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15]299号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标准收取及与采购人签订的采购代理委托合同中约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费。采购代理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不足5000元的按照5000元计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000.00(元)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15]299号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标准收取及与采购人签订的采购代理委托合同中约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费。采购代理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不足5000元的按照5000元计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000.00(元)
包组编号:005
包组名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15]299号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标准收取及与采购人签订的采购代理委托合同中约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费。采购代理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不足5000元的按照5000元计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000.00(元)
包组编号:006
包组名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15]299号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标准收取及与采购人签订的采购代理委托合同中约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费。采购代理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不足5000元的按照5000元计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解放路二段52号
联系方式:0416-36780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卓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七段盛世嘉园5-32号
联系方式:0416-28866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思
电 话:0416-2886690
十、附件
采购文件: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央转移支付).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供应商名称:辽宁华一检测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1.JPG
2.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2.JPG
3.其他:一致性承诺函.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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