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07-440232-04-01-505828
预算金额7997.97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锦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工0751-81626969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中共乳源瑶族自治县委党校择址新建项目经乳源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中共乳源瑶族自治县委党校择址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乳发改投审〔2023〕344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307-440232-04-01-505828。本工程项目业主为中共乳源瑶族自治县委党校,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统筹安排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乳源瑶族自治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深圳锦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投标费用
2.1 工程概况
2.1.1 建设地点:乳源瑶族自治县乳城镇虞塘坑西侧,丽宫路南侧。
2.1.2 建设内容和规模:新建一栋地上五层的教学综合楼,主要包括学术报告厅、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教室、研讨室、图书室、教师备课室、教师候课室、医务室等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新建一栋地上七层宿舍楼,同时在一楼设置食堂;新建附属配套用房,主要包括配电室、门卫室以及消防水池、水泵房等;建设室外配套工程,主要包括大门、围墙、道路、配电、地下管线、消防、运动场地(篮球场)、地上机动停车位、风雨连廊等。项目总用地面积15466.55平方米,建筑基地面积5059.24平方米,总建筑面 积约15022.8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4660.94平方米。(具体要求详见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设计方案) 
2.1.3 项目总投资:本项目估算总投资7997.97万元。
2.2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2.2.1 招标范围:
本项目所涉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①初步设计(含概算);
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范围为本次招标设计范围的所有内容,施工图送审并确保审查合格);
③调整并优化设计和在工程施工期间指导和解决施工难题;
④完成招标人提出的与项目相关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其他要求。
2.2.2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3 工期:设计总工期共50日历天(具体工期要求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三节 投标人须知正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资格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按国家法律经营。
2.2 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2.3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
3)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
4)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设计单位仅具备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的,应当自行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建筑专业设计业务,并在保证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招标人同意,将其他专业设计业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方。
2.4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人员资质、资格有效期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附在该证书后面,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的。
3 相关人员要求
3.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即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或 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3.2 投标人与其拟派往本项目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非退休返聘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即可)。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4 禁止投标条款:
4.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4.2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序号
单位名称
拒绝原因
1
中共乳源瑶族自治县委党校
为本招标项目的业主
2
乳源瑶族自治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中心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
3
深圳锦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
中亿国际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可研编制单位

5 其他要求
广东省外企业(组成联合体时指联合体各方)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投标。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发布,视为发送投标人,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网站下载。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期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一致,投标人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并于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完成电子投标。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在【交易指引】栏目中建设工程交易中下载《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整合建设项目建设工程交易(投标人)用户手册》(附件2),了解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操作流程。技术咨询电话:18819797080/0751-8379671 伍先生,业务咨询电话:0751-8633211、8633071。
4.2 只有申领了数字证书(CA)、“粤企签”或GDCA/SZCA/NETCA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电子印章,并在交易系统中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入库的投标人,方可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招标文件及附件获取和电子投标。
首次在韶关市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在平台系统上传企业相关资料办理企业入库事宜。投标人可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或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办理办理企业入库、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事宜,具体请在平台查阅相应的交易指引。
已入库企业有关信息(如单位名称、基本账号、资质、人员等)发生变化的,须及时在交易系统进行相应变更。投标人未及时变更信息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等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投标人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印章。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3 投标保证
4.3.1 投标人须缴纳金额为人民币 20000.00元的投标保证。
4.3.2 投标保证的形式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三种,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完毕后,即可在系统申请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人必须于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缴纳账号。逾期到账的、从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效。
(2)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人应提交有效的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保证担保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完成网上办理电子保函。
(3)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完成网上投保。投标人可在系统选择保险机构、录入投保信息、支付保费、打印电子保单,电子保单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在【服务指南】栏目中下载《韶关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了解网上投保具体操作流程。逾期投保的,其投标无效。
温馨提醒:1.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或投标保证保险的,为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期发生争议,建议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有效期设置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延长不少于20个日历天。
4.4 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正确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其投标无效。
5、招标文件的提问和答疑
5.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等资料有疑问,应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提出问题。未在指定时间前、未采用指定方式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招标人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后3日内,一次性对收到的所有问题作出答复,并形成答疑(或修改)公告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公开发布。答疑(或修改)公告一旦发布,即视所有潜在投标人已经知悉答疑(或修改)内容,投标人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答疑(或修改)公告,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提交已加密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将予以拒收。
6.2提交时间和地点: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6.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以下简称“投标人代表”)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相关资料(如有)。
6.4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提交已加密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6.5递交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如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用于评审的证书、证件、证明原件(附一式两份清单),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6.6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6.7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及提交标书;
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
解密失败且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提交投标文件的;
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未在指定的时间递交相关资料的(如有);
6.8 投标人代表尚应递交以下的资料(如有):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用于评审的证书、证件、证明原件(附一式两份清单)。
6.9招标人或其授权的招标代理机构核对、接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相关资料后,应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凭证,并妥善保管。
6.10本次招标投标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计算。在此期间,投标人不得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不予退还。
7、开标
7.1 招标人邀请所有正确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投标人参加开标,投标人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投标人可登陆交易平台观看开标实况、提出异议或进行澄清、确认等操作(具体按招标文件和系统操作手册为准)。投标人不参加开标的,视其默认开标结果,以及放弃在开标期间见证、监督、投诉、申辩的权利。
7.1.1 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7.1.2 开标前24小时,若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显示缴纳投标保证(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个时,招标人将取消原定于次日召开的开标活动。投标人可在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至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期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查询是否发布了取消开标活动的相关信息。
7.1.3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投标人在交易平台按要求上传加盖电子印章并经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在交易平台录入准确的页码信息即可完成在线投标。由于投标人原因导致未按投标截至时限上传完整投标文件、在交易平台中上传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印章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且未按要求上传备用投标文件等情形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
(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 · 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
单位名称:乳源瑶族自治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中心
办公地址:广东省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滨江中路4号
联系人(部门):侯工
联系电话:0751-5388815
9.2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深圳锦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韶关市浈江区莲花北路1号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电话:0751-8162696
9.3 交易场所:
单位名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乳源分中心(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乳城镇北环中路乳源农旅特色小镇政务服务大厅4号楼3楼(京港澳高速乳源收费站路口旁)
联系人(部门):工程交易部
联系电话:0751-537823
9.4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乳源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办公地址:乳源瑶族自治县乳城镇鹰峰东路205号
联系人(部门):建管股
联系电话:0751-5360992
 
10、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1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23年 8  月 7  日 20 时00分
2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 8 月 30 日09时30分
3
网上提问截止时间
2023年 8 月 20  日16时00分
4
网上答疑时间
2023年 8 月 20 日16时30分至2023年  8 月 23 日16时00分
5
投标保证缴
纳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  8  月  29   日09时30分;
投标保证担保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  8  月  29  日09时30分;
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2023年  8  月  29  日09时30分。
6
电子投标截止时间
2023年  8  月  30  日09时30分
7
开标时间
2023年  8  月 30 日09时30分
8
开标地点
开标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乳源分中心
地址: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乳城镇北环中路乳源农旅特色小镇政务服务大厅4号楼3楼(京港澳高速乳源收费站路口旁 ,具体开标室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9
其他
投标人应按有关计划时间安排办理企业CA认证、企业入库等,获取招标文件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资料文件及招标答疑书等。若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取得上述资料的,由此发生的任何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人(盖章):乳源瑶族自治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深圳锦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 8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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