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长沙县水务局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项目名称
2023年度农村河道治理勘测设计项目
项目概况
本工程2023年度农村河道治理工程,包含安沙镇宋家桥水坝综合整治项目、万龙村许塘水库至沿江山港及沿江山港至梅花社区水渠综合治理、金井农裕村舒冲河道整治工程、青山铺镇刺葡萄基地河道治理工程、肖梅大坝(朱桥段)提质改造等5处河道治理工程,工程总投资2040万元,其中安沙镇宋家桥水坝综合整治项目总投资390万元,治理长度2km;万龙村许塘水库至沿江山港及沿江山港至梅花社区水渠综合治理总投资400万元,治理长度6km;金井农裕村舒冲河道整治工程总投资400万元,治理长度约2.5km;青山铺镇刺葡萄基地河道治理工程总投资400万元,治理长度约2km;肖梅大坝(朱桥段)提质改造项目总投资450万元,治理长度约3km。综合治理长度15.5km。
二、相关标准:
服务范围、内容及要求
1、采购服务范围:
(1)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勘察及测量工作,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2)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图配合服务;
(3)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采购人办理政府方面的审批、备案、验收等手续(含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电子报批等)。
2、本项目的勘察、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和成果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水利部关于水利建设设计方面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招标项目所在地关于水利工程勘察设计方面的文件、规定。成交供应商在勘察设计工作中使用或参考上述标准、规范以外的技术标准、规范时,应征得采购人或采购人的指定代表人的同意。在勘察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成交供应商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勘察设计。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及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
(GB50286-2013)《堤防工程设计规范》;
(SL171-96)《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
(GB50707-2011)《河道整治设计规范》;
(SL106-2017)《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
(SL303—201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GB50433-2018)《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
(GBT15772—2008《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规划通则》
(SL415—2007)《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及技术装备标准》
(SL197—2013)《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规范》
(SL52—201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勘察规范》
(GB50487-2008)《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SL55—2018)《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SL44-2006)《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
(SL278—2002)《水利水电工程水文计算规范》
(GB50201-2014)《防洪标准》
(SL252—2017)《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
(SL104—2015)《水利工程水利计算规范》
(GB50288—2018)《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
(SL482—2011)《灌溉与排水渠系建筑物设计规范》
(SL619-2013)《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
三、技术规格:
编制依据
1、建设单位送审资料;
2、《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财建[2009]648号)第九条:建设单位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长沙市财政评审中心工程建设其他费计费指南》。
费用计算
1、工程勘察费
依据业主要求及报送的预算书,勘察费控制价暂估为26.95万元。
2、工程测量费
本项目工程测量费控制价13.4812万元。
3、工程设计费
本项目属于水利水电工程中的其他水利工程,专业调整系数0.8;复杂程度II级,复杂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为0.85。
本项目设计费控制价49.30万元。
综上所述,该项目工程勘察费、工程测量费、设计费控制价共为26.95+13.4812+49.30=89.7312万元(捌拾玖万柒仟叁佰壹拾贰元整)。
本次招标费用包括勘察、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专项设计)、施工过程中的设计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效果图制作费、差旅费、加班费、会务费、专家费、报建配合费、成交供应商聘请的其他顾问或者专家的顾问费、晒图、报建图制图费用、根据工程进度在不同阶段委派工地现场的至少1名现场代表费用等。含概算编制、预算配合、评审审查及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服务、设计调整、变更造价咨询等;并考虑了设计单位的成本、费用、税金、利润、保险、专利、风险等所有因素。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限:(1)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勘察及测量工作,并提交图集报批文件;(2)初步设计周期:勘察及测量成果通过后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并向采购人提交初步设计报告、图集及报批文件;(3)施工图设计周期:初步设计批复后30天内向采购人提交施工图设计图集;(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项目建设期全过程。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质量等级:成果达到国家和水利行业现行勘察设计规范要求,并确保成果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成果要求:
(1)成交供应商除应向采购人提供书面的图纸、资料、文件外,还应向采购人提供项目报建、审批、施工等必要的电子版图纸、资料和相关文件;
(2)测量、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专项设计)、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文件的份数同时需满足相关职能部门要求的数量要求。
六、验收标准:
验收方式及标准:
1、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县财发〔2022〕3号)要求,组织履约验收,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质量要求通过上级的核查及验收,验收报告是作结算送审和项目付款的必要凭证。
2、验收方式: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批准。
3、验收标准:所有成果须经采购人组织专家审核通过后,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所有规划成果须取得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行政审批文件。验收过程中,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采购人向中标人提出书面异议,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书面异议后,应在15天内予以纠正,并将纠正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人,否则视为违约,按合同相关约定处理。
七、其他要求:
费用支付:
1、支付单位:长沙县水利局。
2、支付方式:(1)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成果并获得相关水行政管理部门批复,同时通过施工图、预算及后续施工招标工作,支付合同价的50%;工程完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价的70%;经县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结算报告后,支付合同价的100%。
(2)支付服务款项时,成交人提供发票支付相关款项,采购人一律不向供应商以外的任何等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账号以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为准。
项目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在出具设计成果前,其设计成果需征得采购人的确认。
2、本项目以上服务费结算均按实调整,并执行中标优惠率。勘察、工程测量费结算金额=建设方确认的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按《长沙市财政评审中心工程建设其他费评审指南》长财评综【2022】14号的计费标准计算出勘察、测量费控制价×(1-投标优惠率);设计费结算金额=以投评中心出具的该项目建安工程预算(不含预备费金额)为计费基数计算出的控制价×(1-投标优惠率)-按长沙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考核后应扣除费用。(以上各项的计费方式、专业调整系数、复杂程度、附加调整系数均不调整,不另计工程延期费用)。
3、本项目最终结算金额须经长沙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审定。
4、供应商承诺将按长沙县相关制度缴纳税费并办理工程款支付工作
5、供应商在投标前,可自行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注: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磋商。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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