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安县四举措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金额
4518.2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9/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518.2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近年来,江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始终践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初心使命,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主线,以利企纾困为目标,四举措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切实优化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提升服务质效。
一、降低政府采购成本。自2020年3月20日起,全面取消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保证金,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同时加强与采购人沟通,鼓励采购人免收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确需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鼓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情况,在合同签订后支付一定金额的预付款,切实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清退滞留保证金。于2022年初对2013年以来的保证金进行清退,共清退保证金387335元,实现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清零”,减少企业资金占用。
二、降低政府采购风险。指导采购人从采购实际出发,合理编制采购需求,确保采购需求编制科学合理。在采购文件中合理设置供应商资格性条件,不得设置与政府采购项目没有直接联系的资格条件;除采购项目所涉行业有明确的强制性规定外,不得以制造厂家的条件作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采购文件中合理配置技术参数,不得将国务院明令取消或下放至行业协会的资质认证,政府部门已经禁止或者停止进行的称号、排序、奖项等内容,以及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或者符合性审查事项。
三、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依托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实现全程电子留痕可追溯,降低人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影响。全面实现供应商在线下载采购文件、网上报名、网上递交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在线谈判或在线磋商、在线报价、网上下载中标(选)通知书,大幅节约了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成本。1-8月,完成政府采购项目32宗,采购预算4518.2万元,成交金额4336.08万元,节约资金182.12万元,节资率4.03%。
四、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全面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持续稳定发展。提醒采购人在编制采购项目审批计划时,对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在采购文件中作出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023年,我中心代理16宗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均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成交金额2979.07万元。
(撰稿:袁智慧 0831-2625992;审核:李静;审签:陈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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