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12
公告正文
江门市江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2024年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项目进行公开采购,中标人可承担江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服务项目工作。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价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内容和项目要求
  项目内容
  在江海区重点培育一批能引领支撑产业发展的知识产权强企,充分发挥商标品牌指导站的服务和引导功能,开展创新与知识产权管理能力ISO56005国际标准推广工作,提升区内企业创新管理意识,并进一步强化专利成果转化工作,促进江门高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项目目标
  1.知识产权强企培育
  根据培育企业梯队名单,针对不少于3家重点企业开展重点培育,包括发明专利申请,专利奖、国家和省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申报;
  2.商标品牌指导站运营维护
  (1)商标注册指导:为区内不少于5家企业经营主体申请国内国际商标注册、续展、变更等提供指导服务;
  (2)商标维权与保护:协助企业处理商标纠纷和争议,提供法律支持。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快速有效的维权机制。
  3.专利维权与保护
  协助行政部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和争议不少于2次,为企业提供专利纠纷指导服务或法律指导服务不少于2次,为区内企业提供专利维权、代理、托管等服务不少于10次。
  4.知识产权管理-ISO56005国际标准实施推广
  (1)开展ISO56005国际标准推广工作,项目执行期内向不少于10家企业推广ISO56005国际标准;
  (2)梳理本区符合评价条件的企业,针对试点意愿高的单位协助其在ISO56005评价服务系统进行账号注册和数据填报,企业账号注册和数据填报不少于5份;
  (3)提升区内试点企业的创新管理意识,为不少于3家企业提供ISO56005国际标准测评诊断服务并出具诊断报告;
  (4)协助区内试点企业开展标准推广应用综合服务平台学习,指导不少于3家试点企业完成课程学习。
  5.强化专利成果转化
  强化专利成果转化和运用,全区中小微企业接受高校院所、国企、科研机构、重点行业企业的专利转让、许可不少于3件。
  预期成果
  通过实施2024年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项目,江海区各类创新主体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的水平得到稳步提升,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实现知识产权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同时为区域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和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具体成果内容如下:
  为不少于3家企业开展包括发明专利申请,专利奖、国家和省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申报;
  为区内不少于5家企业提供商标注册指导;协助企业处理商标纠纷和争议,提供法律支持。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快速有效的维权机制;
  协助行政部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和争议不少于2次,为企业提供专利纠纷指导服务或法律指导服务不少于2次,为区内企业提供专利维权、代理、托管等服务不少于10次;
  向区内不少于10家企业推广ISO56005国际标准;
  协助区内符合评价条件的企业在ISO56005评价服务系统进行账号注册和数据填报,企业账号注册和数据填报不少于5份;
  为不少于3家企业提供ISO56005国际标准测评诊断服务并出具诊断报告,指导不少于3家试点企业完成课程学习;
  推动全区中小微企业接受高校院所、国企、科研机构、重点行业企业的专利转让、许可不少于3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商务要求
  本项目预算(含税)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本项目的费用为中标人完成服务的一切费用,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括但不限于:
  1、本项目服务过程的相关费用。
  2、人员工资、社保、保险、福利、管理费、风险费、税费、交通费、利润等所有费用。
  四、服务时限
  1、本项目实施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至2024年12月20日。本项目采购合同自双方盖公章后生效。
  2、工作预期成果提交:
  项目验收时报送总结报告,具体成果需附佐证材料。
  中标供应商应于2024年12月20日前提交项目初步成果及相关文件材料,由采购方进行初验;如初验不通过的,采购方享有三次修改权,由中标供应商根据采购方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更正和修改后,符合验收标准的,由采购方予以书面确认并及时通知中标供应商。更正和修改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五、投标要求
  (一)报价要求
  服务商报价时需提供详细的费用预算明细表,报价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二)资料提交要求
  投标单位须按照要求提交本次投标有关资料,包括:报价单、整体工作方案、投标方相关证明材料等。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24年7月12日前向江门市江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详细情况并提交投标资料,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2日下午5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江门市江海区滘北瑞华苑25号六楼办公室。
  六、投标文件的编制、装订、密封要求
  (一)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供应商须按本公告附件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编制提供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本公告给出格式的,各报价供应商必须依给定的格式制作;本公告未给出格式的,各报价供应商可自行设计格式。
  2.本次投标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将不被接受。
  3.投标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培训场地租用费、培训资料费、午餐费、现场教学交通费、标的货物、其他附件、安装、一切税费(包括关税、增值税等)、运费、保险费、仓储费、资料、质保期等相关的全部费用。
  4.供应商如对本招标项目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全部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一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必须满足于(但不限于)采购方提出的采购需求。
  (二)投标文件的装订
  投标文件的装订应采用普通订书机装订或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由此造成松散、脱落的,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负。
  七、其他事项
  1.本招标公告中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2.招标人向报价供应商提供的有关供货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供报价供应商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报价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到供货现场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投标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3.成交供应商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4.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八、联系方式
  如供应商有疑问,请于2024年7月12日前将疑问内容以电话方式联络本单位,联系电话:3861327。
  评分细则详见下方表格,综合得分等于各项评审内容得分总和:
评审项目分值
分值
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权重10%)
10
以所有合格供应商评标价的最低价作为评分基准价。供应商的价格分按下式计算:价格分=(评分基准价/评标价)*10
技术部分
(权重50%)
对本项目总体理解
10
根据服务商对项目的认识及理解、对项目重点、难点分析把握,进行综合比较。优10分,良8分,一般6分。
服务商相关资质
10
根据投标人服务商资质、参与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服务人员的组织架构、岗位设置等进行横向比较:
优10分,良8分,一般6分。注: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服务人员在单位近3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无提供不得分。
服务方案
30
根据服务商的服务方案,包括策划设计、流程节点、实施计划等是否完善周到、可行,是否符合采购文件需求等进行综合比较,优30-21分,良20-11分,一般10分。
商务部分
(权重40%)
服务商综合实力
10
根据服务商的公司简介,完成本项目优势,荣誉证书等综合比较,优10分,良8分,一般6分。
同类业绩
20
从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业绩证明材料得5分,最高分为20分。备注:提供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日期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无提供不得分。
服务承诺
10
根据服务商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保证措施等进行综合比较,优10分,良8分,一般6分。
合计
100

  江门市江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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