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襄阳市建筑垃圾循环回收再利用项目(一期)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及相关设备采购(第三次)招标公告
金额
1642.87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9/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ysz-jsgc202304fj-023003003
预算金额1642.87万元
招标公司襄阳国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杨工
招标代理机构襄阳致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高经理1829845080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20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襄阳市建筑垃圾循环回收再利用项目(一期)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及相关设备采购(第三次)招标公告
襄阳市建筑垃圾循环回收再利用项目(一期)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及相关设备采购(第三次)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XYSZ-JSGC202304FJ-023003003 | ||||||||||||||||||||||
1.招标条件 | ||||||||||||||||||||||
本项目襄阳市建筑垃圾循环回收再利用项目(一期)已由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101-420690-89-01-62809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襄阳国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襄阳国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襄阳致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襄阳市建筑垃圾循环回收再利用项目(一期)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及相关设备采购(第三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机场路以南、杭州路以北、襄州大道以东、发展大道以西。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39356.76平方米,其中地上38950.4平方米,地下406.36平方米,该项目包含建筑物功能为综合楼、厂房等建筑,此外包括辅助道路、绿化、装修、供配电、给排水、弱电、消防等基础设施。除基础设施外,生产线有1#建筑垃圾生产线及水稳生产线、2#筒仓、3#车辆清洗车间、4#商混生产线。 其他:无。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为襄阳市建筑垃圾循环回收再利用项目(一期)采购1套高位料仓及上料系统、2套240型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和相关的智能设备等。具体包括设备供货系统的设计、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及相关的保修、售后服务和培训等。同时要求投标方无条件配合项目的环保验收工作和建设过程其他相关建设及验收工作。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11-01 合同估算价:16428700.00元 | ||||||||||||||||||||||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 ||||||||||||||||||||||
2.4其他:2.4.1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80个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2.4.2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2.4.3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国家相关标准及其验收规范。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有效期内。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1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商品混凝土搅拌设备及配套产品项目设备供货业绩(供货内容至少包含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及配套设备)(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3.1.3信用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被责令停业;②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③财产被接管或冻结;④在最近三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在近三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中任何一人有行贿犯罪行为;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由投标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含日期网址)”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上①-④项需提供承诺书;⑤项投标人需出具盖单位章的无行贿犯罪行为声明;⑥项投标人自行通过相应网站查询信用信息,并提供附有查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的查询结果“截图”。)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 其它要求: 无。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导航—主体注册须知—交易主体注册办事指南),并办理 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9月26日00:00时至2023年10月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交易平台使用费0元,售后不退。4.4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平台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无。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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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9月25日 | ||||||||||||||||||||||
备注: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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