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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包河经开区花园大道与北京路西南地块开发项目设计单位 | ||
项目法人: | 合肥市包河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项目地址: | 包河区 |
立项批文名称: | 此项目无立项批文信息 | 项目审批单位: | 此项目无立项审批单位信息 |
监督部门: |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平台: |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招标项目见证时间: | 2023-06-12 13:28:43 |
包河经开区花园大道与北京路西南地块开发项目设计单位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包河经开区花园大道与北京路西南地块开发项目设计单位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1.4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包河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包河经开区花园大道与北京路西南地块开发项目设计单位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BFBBZ01165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BFBBZ01165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
2.6 建设规模:包河经开区规划开发项目地块位于花园大道与北京路交口西南角,该地块街坊BH15-A-03-02地块面积约16.05亩,用地性质为商务金融用地,容积率不大于4.5,建筑高度不低于120米;该地块街坊BH15-A-03-05地块面积约14.25亩,用地性质为商务金融用地,容积率不大于4.0,建筑高度不低于100米。根据批准的控规,可建总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
2.7 项目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约7.3亿元
2.8 设计服务期限:服务期限约850日历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到项目竣工验收止。方案设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在招标人要求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在招标人要求之日起40个日历日内完成。
2.9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公建建设,此次设计招标内容为从方案设计到完成项目竣工验收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方案设计报批、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文本及概算、绿建评审、施工图设计、配合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施工及验收等,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单体建筑、结构(含深基坑支护)、强弱电、给排水、暖通、消防、人防等设计;室外总体及管线综合、景观绿化、附属用房等附属配套工程设计,项目各单体的透视图、鸟瞰图以及招标人要求的沙盘模型。以及负责相关设计通过各机构、主管部门审查、设计过程中的各类专家评审等(相关费用包含在报价中)。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设计
2.11 其他:本招标项目概算:90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满足下列设计资质要求之一:
(1)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2)具有建筑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3)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1.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工程勘察资质之一:
(1)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且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7万平方米。
注:“公共建筑”系指: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包括商业街、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包括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厂房、仓储、商住楼和居住建筑业绩均不予认可。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和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
3.6 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联合体投标的,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成员中牵头人须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工作,并同时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3.1.1条的工程设计资质和3.2条的投标人业绩要求;
(3)联合体成员中非牵头人之一须承担本项目工程勘察工作,并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3.1.2条的工程勘察资质;
(4)投标人资格要求3.3条中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
(5)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3.6条。
3.8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06月13日00:00至2023年07月04日11:00。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无需支付。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6223831;0551-6622380。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04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04日11时00分
6.2 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9号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582号包河经开区管委会院内
邮 编:230000
联系人:刘工
电 话:63770558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000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831;0551-6622380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 998 0000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话:0551-66223530、0551-66223546
9. 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0. 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标段简称:1标段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023701021001095993244298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78252408526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0天0小时16分28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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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提交2023-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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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见证通过2023-06-120天0小时16分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