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兴达煤矿瓦斯发电站建设项目厂房及相关配套设备设施工程成交公示
金额
174.9万元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18/11/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74.9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信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徐健
公告正文
兴达煤矿瓦斯发电站建设项目厂房及相关配套设备设施工程成交公示

兴达煤矿瓦斯发电站建设项目厂房及相关配套设备设施工程成交公示

项目名称

兴达煤矿瓦斯发电站建设项目厂房及相关配套设备设施工程

采购人

盘州博跃新能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贵州信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谈判时间

20181191500

谈判地点

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亦资街道胜境大道177

第一成交候选人

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得分

95

报价

1749048.02

工期

45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

徐健

证书号

144060701774

第二成交候选人

北京中联天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得分

92.67

报价

1749767.11

工期

45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

陈靖

证书号

JZ00417889

第三成交候选人

贵州隆瑞建设有限公司

得分

92

报价

1749656.36

工期

45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

陈士亮

证书号

257161735579

质量标准

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现行相关的国家、行业、地方规范及标准。

公示期

20181112日至20181114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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