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G30连霍高速公路哈密至吐峪沟段改扩建工程吐鲁番境内电力改迁及保护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300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7/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6500003901005557002
预算金额3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任富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交投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耿诗宇13040588680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23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24
公告正文
G30连霍高速公路哈密至吐峪沟段改扩建工程吐鲁番境内电力改迁及保护工程设 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E6500003901005557002)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G30连霍高速公路哈密至吐峪沟段改扩建工程吐鲁番境内电力改迁及保护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 000万元,招标人为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DLGQ-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DLGQ-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附件;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03日 10时00分到2024年07月23日 20时00分 获取方式:请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xinjia ng.gov.cn/TPBidder/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4日 11时00分 递交方式:请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xinjia ng.gov.cn/TPBidder/递交投标文件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4日 11时00分 开标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操作方法见 本公告“其他公告内容”)。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经一路350号 联 系 人:任富强 电 话:13279937415 电子邮件:15325330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交投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黄河路262号4号楼3楼 联 系 人: 耿诗宇、何名花 电 话: 13040588680 电子邮件: 15325330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G30连霍高速公路哈密至吐峪沟段改扩建工程吐鲁番境内电力改 迁及保护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30连霍高速公路哈密至吐峪沟段改扩建工程吐鲁番境内电力改迁及保护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关于 G30 连霍高速公路哈密至吐峪沟段改扩建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新交建管<2023>65号 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 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 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 主线全长345.209km,其中整体式路基段长127.081km,分离式路基段长218.128km。电力 线路改迁和保护,包括但不限于吐鲁番境内电力拆迁35kV以下36处,35kV 5处,110kV 2处。 招标范围:对G30连霍高速公路哈密至吐峪沟段吐鲁番境内沿线的电力线路改迁和保护等 内容招标。因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工程规模包含了电力产权单位负责实施的工程内容,施工图 设计过程中可能会因此造成工程规模及费用减少,最终规模和费用以承包人现场核查后并经 相关产权单位及招标人审定为准,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时应充分考虑上述情况带来的风 险,招标人不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2.2建设地点:吐鲁番境内。 2.3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总承包 标段起讫桩号所在项目路线长度 ( km )公路 等级内容
DLGQ-1K3227+720~YK3362 +059.899/ZK3362+0 81.303 (哈吐施工8标- 12标)G30连霍高速公路 哈密至吐峪沟段改 扩建工程(吐鲁番 境内)134.36高速包括但不限于吐鲁番境内 电力拆迁35kV以下36处,35kV 5处,110kV 2处。
注:以上工程规模仅供参考,最终规模以承包人现场核查后并经相关产权单位及招标人审定为准。 2.4总承包计划工期: 1)设计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设计图审查并取得批复意见;2)施工工期:监理工程师下发开工令后5个月内。 具体工期节点设置以承包人进场后,双方需确认合同进度计划表。 2.5本项目的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在初步设计的基础上进行优化设计,编制专项改 迁施工图、施工图预算、计量清单及项目专用技术规范(如需要)等。②本迁改工程的报建(含规划报建、施工报建、消防报建等)产权单位补偿、拆除工程、建筑和安装工程施工、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调试、配合竣工验收及国家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竣 工验收备案、消防、环保、安全等所涉及到的专项验收)、移交等各阶段的工作内容及服务, 直至满足招标人及电力设施产权单位要求并交付产权方接受使用。 2.6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在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的相关要求的基础上,达到产权方的要求。 (2)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等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且 不低于原线路标准。 (3)工程所有物资(设备)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7安全目标:生产经营范围内各类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发生 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查询登记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 册)。 3.2 资质条件须同时满足: (1)设计资质要求同时具备①②:①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电力行业(变电工 程或送电工程)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 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备①②:①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 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②具有承装修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承装(修、试)电力设施 许可证》。 3.3 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施工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 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5 对投标人的业绩、人员和信誉等具体要求及评标办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附件(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办法) 3.6其他有关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 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 2)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自 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承担设计部分的投标人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4年07月03日至2024年07月23日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实际下载时间以“电子交易平台”确定截止时间为准,每标段须分别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下同)为2024年07月24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 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 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予以拒收。 5.3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4开标方式:不见面电子开标。 5.5开标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操作方法见本公告 “其他公告内容”)。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新疆公共资源 交易网(http://zwfw.xinjiang.gov.cn/xinjiangggzy/)、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官网((https://zhaocai.xjjttzjt.cn:8052/#/web/home)上发布。 7.其他 7.1本次招标采取电子招投标系统,请潜在投标人在“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wf w.xinjiang.gov.cn/xinjiangggzy/)” 上完成法人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后通过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网上上传电 子投标文件。 7.2 电子招投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拥有CA锁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签章及投标,目前新疆维吾尔 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支持新疆CA和翔晟CFCA,办理相关 事宜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附件”(下载链接http://zwfw.xin jiang.gov.cn/xinjiangggzy/bzzx/information.html)。 7.3本次电子招投标需要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规定的时间内用CA锁对投标文件完成线上解密,无需递交纸质投标 文件,投标人可在开标前一个小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线上参加开标,不见 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下载链接:http://zwfw.xinjiang.gov.cn/xinjiangggzy/bzzx/01200 1/20200305/56a0cc77-ba88-4624-b89c-49e211f2f982.html)。 7.4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新疆政务服务版)(下载链接: http://zwfw.xinjiang.gov.cn/xinjiangggzy/bzzx/012002/information.html),进行电子 投标文件制作、签章、生成电子投标文件。 7.5 对电子招投标流程不熟悉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及时与技术支持公司联系(客服电话400-928-0095),以免无法完成线上招投标流程。 7.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链接:http://zwfw.xinjiang.gov. cn/xinjiangggzy/bzzx/012001/3.html。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经一路350号 联系人:任富强 电话:13279937415 监督电话:0991-7675658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交投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黄河路262号 联系人:耿诗宇、何名花、王霖 电话:13040588680、18999958884、13109979031 电子邮件:153253305@qq.com 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7月02日 招标公告附件一: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备注
须同时具备: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查询登记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2.设计资质要求同时满足:①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或送 电工程)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 合甲级资质。 3.施工资质要求同时满足:①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 承包二级及以上;②具有承装俢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施工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设计企业)须满足第1、2项要求,联合体成 员(施工企业)须满足第1、3、4项要求。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企 业 财 务 要 求备注
须同时具备: 1、投标人提供的用于本项目的流动资金不小于1500万元: 2、提供近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 表、利润表、损益表。
注:1.“近1年”指:近1年指2022年(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完成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 计,则应提供2023年)。 2.如需期限性印证资料的条款,对于资证时间不足的新成立企业, 其起证时间自企业成立之日起。注册时间不满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但 需提供可证明企业财务能力的证明文件。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满足第2项要求,第1项为本标段提供的流 动资金承诺可由联合体任一成员出具。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备注
业绩条件须同时满足: 1. 近3年完成过一个电力项目投资金额(概算或预算)为3000万元及以上 的设计业绩。 2.近3年完成过一个输电或变电工程施工单项合同额为300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 业绩。
注:1.“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投标人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施工类业绩需提交合同或协议书,须 附交(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或由招标人出具的完工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设计项目须附合同或协议书、发包 人出具的证明文件等业绩证明资料复印件(业绩证明资料须体现该项目具体的投资金额(概算或预算)),完成时间以设计图纸审查、批复意见或图纸审查会议纪要等相关材料的上日期为准。 2.母子公司的业绩不能相互使用;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须提供有效的企业变更批件以说明其业绩的有效 继承性,否则业绩不予认定。 3.“近3年”指:近3年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施工类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设计类业绩以完成 时间为准。 4.同一项目包含工程设计、施工的,可分别认定。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在参加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因违法经营受到相关行政机 关作出的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或执照、重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 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 信主体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 3.投标人不存在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 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正在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处罚期 未满的情形。 4.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均无行 贿犯罪记录。 5.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 l/#/)不良行为处理公告中,未被列入国网公司系统(新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被暂停 中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
注:1、第1、3条无须提供证明,须作出承诺。 2、第4条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设计负责人、项目总负 责人、施工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记录网页截图以及无行贿记录承诺函。 3、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如实填写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 4、“近三年”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5、第2条提供”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应的截图;第5条提供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 子商务平台网页查询截图 6.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数 量资格要求在岗要求
项目总负 责人1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电力工程技术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具有工程设计类或工程施工类注册执业资格,且注册单位 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近3年担任过1个已交工类似110kV及以上的电力工程施工业 绩或设计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 注:若为 EPC 和设计项目任职,应是施工图设计已批复,若为施工项目任职应是 项目(标段)已交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当前应 在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任职。无在 岗项目(指目前未 在其他项 目上任职,或虽在 其他项目 上任职但 本项目中 标后能够 从该项目 撤离,需 附可撤离 承诺函)
施工负责 人1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电力工程技术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 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 名称一致; 3、近3年担任过1个已交工(或竣工)的类似110kV及以上电力工 程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电力工程项目施工负责人职务。
设计负责 人1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具有一级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近3年担任过1个已交工(或竣工)的110kV及以上电力工程 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管理岗位。
安全生产 负责人1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1.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市〔2014〕159号)电力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热能动力工程、水能动力工程、核电工程、风电、太阳能及其他能源工程、输配电及用电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等专业 职称。 2.“近3年”指:近3年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业绩以合同完工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须附 合同协议书。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如符合设计负责人 要求的,可兼任设计负责人;如符合施工负责人要求的,可兼任施工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同时满足设计负责 人和施工负责人要求的仅可兼任其中一个。 4.表中要求的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指以下任意一项(不限等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 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 5.工程施工类注册执业资格指以下任意一项: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 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注册安全工程师。 6.本表要求的人员均应在投标人单位任职(以社保缴费证明文件为准),年龄不超过 65 周岁。 投标人应提供其在社保系统打印(下载)的拟任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及安全生产负责人参 保缴费明细 (参保证明)的复印件(若国家/地方有缓缴或减免政策,需附相应的证明材料或说明)。7.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上述证明文件。 招标公告附件二: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2.1 .1形 式 评 审 标 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 .2资 格 评 审 标 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总负责人、施工 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2.1 .3响应 性评 审标 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投标报价低于(含等于)本项目最高投标费率。
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2.2.1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投标总报价得分:50分 设计方案得分:15分 施工组织设计得分:20分 商务得分:15分
2.2.2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按通过初步评审的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 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 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 少于 5 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 值)。 (3)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 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 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 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 素发生变化。 备注:评标价平均值、评标基准价四舍五入保留两 位小数。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 算公式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基准价偏差率保留4位小数
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
2.2.4(1)投标报价 得分(50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
分)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50-偏差 率×100×E1; (2)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50+偏差 率×100×E2。 其中: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 2 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招标人可依据 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 E1、E2 ,但 E1 应大于 E2 E1=1 E2=0.5 以上评分计算最终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2.2.4(2)设计方案 评分标准(15分)对招标项目 的理解和总 体设计思路 以及设计的 特点、关键 技术问题的 认识及其对 策措施(10 分)分析项目概况,能充分了解项目区域的建设环境、改迁线路的现状,把握项目特点,针对本招标项目 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分析准确,对本项目的 建设论证合理,总体设计思路与工程实际情况的切 合程度,有具体应对措施,综合考量赋分,仅提出 设计思路、关键问题及解决措施得分6分,良得6—8分,优得8—10分。
设计的质量 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 施、安全保 证措施(5分)有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措施科学、合理程度,综合考量赋分,仅提出设计 质量保证措施得分3分,良得3—4分,优得4—5分。
2.2.4(3)施工组织 设计评分 标准(20 分)主要工程项 目的施工方 案、方法与 技术措施(1 0分)针对项目提出可操作的,根据施工方案(含工程特 点、施工重点与难点)总体安排合理,运用先进、合理的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对施工难点有先进和 合理的建议,综合考量赋分,提出施工方案得分6 分,良得6—8分,优得8—10分。
工程质量管 理体系、安 全管理体系 及保证措施(5分)针对本项目的组织机构形式合理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目标具体,全员安 全责任制明确,现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 满足行业规范要求,有完善的指挥系统、质量监控 系统、联络协调系统,提出先进、可行、具体的保 证措施。安全技术方案措施科学合理、先进可行质 量保证措施完整得力、经济、安全、切实可行,按 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等方面。综合考量赋分,仅提出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得分3分,良得3—4分,优得4—5分。
项目风险预 测与防范,应急突发预 案,针对本 项目的合理 化建议及自 身优势阐述(5分)能充分理解项目特点,对项目风险有充分预测,有 相应的防范措施,事故应急预案齐全、切实可行。结合工程项目特点,提出有利于招标人的合理化建 议,并阐述自身的优势,综合考量赋分,基础分3 分,良得3—4分,优得4—5分。
2.2.4( 4)商 务 得 分(15分)企业业绩(10 分)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基本分6 分。 2.每增加一个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设计业绩得1分,最高加 2 分 3.每增加一个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施工业绩得1分,最高加 2 分 同一项目包含工程设计、施工的可分别认定。
人员(5分)主要人员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的 得5分。
注:1.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设计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评分的个人打分值最多保留2位小数。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 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 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 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或者经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投标总报价得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设计方案得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施工组织设计得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商务得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承包人设计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承包人实施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 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 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 预审的)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 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 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 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 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 分。评标办法前附表对承包人建议书中的设计文件评审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承包人设计建议书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承包人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D;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A+B+C+D。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 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 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 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 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 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 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 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 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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