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小洋河灌排闸站等3座工程增设运行人员识别系统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二次)
金额
7.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1/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小洋河灌排闸站等3座工程增设运行人员识别系统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盐城市市区防洪工程管理处102室(盐城市亭湖区黄海西路2-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小洋河灌排闸站等3座工程增设运行人员识别系统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3.最高限价:7.50万元(其中0.3万元为暂列金)
4.采购需求:主要内容为增设人脸识别机、自动门机组、带框玻璃门等。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5.服务期限:3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2023年度)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型企业声明函(工程)》,否则按无效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时须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需保证项目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须提供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近一年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须提供一份2021年1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人员识别门禁系统项目业绩,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验收报告等复印件。(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14日8:30时至2024年11月18日18:00时前。
2.地点:盐城市市区防洪工程管理处102室(联系人:龚先生,联系号码:15396888339。盐城市亭湖区黄海西路2-1号)。
3.方式:凡自愿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于规定时间内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个人居民身份证到盐城市市区防洪工程管理处102室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逾期的不予接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标书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串场河闸站三楼小会议室(盐城市亭湖区黄海西路2-1号)。
五、响应文件提交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串场河闸站三楼小会议室(盐城市亭湖区黄海西路2-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投标文件正本盖章扫描件1份PDF版(U盘形式(单独密封),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2.对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标准规范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政府采购供应商(须在签订采购合同前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且信用报告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实),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
3、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质保金、履约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盐城市市区防洪工程管理处
地 址:盐城市亭湖区黄海西路2-1号
联系人:龚先生
联系电话:15396888339
小洋河灌排闸站等3座工程增设运行人员识别系统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盐城市市区防洪工程管理处102室(盐城市亭湖区黄海西路2-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小洋河灌排闸站等3座工程增设运行人员识别系统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3.最高限价:7.50万元(其中0.3万元为暂列金)
4.采购需求:主要内容为增设人脸识别机、自动门机组、带框玻璃门等。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5.服务期限:3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2023年度)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型企业声明函(工程)》,否则按无效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时须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需保证项目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须提供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近一年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须提供一份2021年1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人员识别门禁系统项目业绩,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验收报告等复印件。(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14日8:30时至2024年11月18日18:00时前。
2.地点:盐城市市区防洪工程管理处102室(联系人:龚先生,联系号码:15396888339。盐城市亭湖区黄海西路2-1号)。
3.方式:凡自愿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于规定时间内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个人居民身份证到盐城市市区防洪工程管理处102室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逾期的不予接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标书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串场河闸站三楼小会议室(盐城市亭湖区黄海西路2-1号)。
五、响应文件提交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串场河闸站三楼小会议室(盐城市亭湖区黄海西路2-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投标文件正本盖章扫描件1份PDF版(U盘形式(单独密封),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2.对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标准规范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政府采购供应商(须在签订采购合同前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且信用报告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实),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
3、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质保金、履约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盐城市市区防洪工程管理处
地 址:盐城市亭湖区黄海西路2-1号
联系人:龚先生
联系电话:15396888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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