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安徽农业大学2019年招生宣传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19/06/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b201906075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安徽农业大学
招标联系人徐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鼎信数智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彭健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安徽青年报社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安徽农业大学2019年招生宣传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安徽农业大学2019年招生宣传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

采购单位 安徽农业大学
行政区域 蜀山区 公告时间 2019年06月25日 16:40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2019年06月04日 成交日期 2019年06月19日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详见公告正文
总成交金额 ¥2596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0551-65786084
采购单位 安徽农业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 合肥市长江西路13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51-65786084
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188号港澳广场A座19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51-65860136-8616

安徽农业大学2019年招生宣传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农业大学2019年招生宣传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ZB201906075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6月4日

采购日期: 2019年6月19日

第一包: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青年报社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长江中路419号

成交金额:叁万捌仟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安徽青年报招生宣传服务

第二包: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映橙互动传媒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政务区天鹅湖路蔚蓝商务港 A座618室

成交金额:贰万贰仟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安徽报考指南招生宣传服务

第三包:

成交供应商名称:武汉升学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徐东大街191号金禾中心23楼

成交金额:壹拾叁万肆仟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升学在线招生宣传服务

第四包:

成交供应商名称:赛尔互联(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蜀山区金寨路立基大厦B座1320室

成交金额:肆万贰仟玖佰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国教育在线招生宣传服务

第五包:

成交供应商名称:南京三六零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699号-19号11幢

成交金额:壹万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360教育在线招生宣传服务

第六包: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九广全景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经开区齐云路15号红砖产学研基地5楼

成交金额:壹万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校派招生宣传服务

评审委员会名单: 刘小秧、邓小友、曹玮

采购人名称:安徽农业大学

地址:合肥市长江西路130号

联系人:徐老师、张老师、范老师

联系方式:0551-65786084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188号港澳广场A座19层

项目负责人:彭健、王宁

联系电话:0551-65860136-8616、17352966290

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并含在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中,不得单列。按合肥市物价局(合价服[2009]216号)文件的规定下浮30%收取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单包成交金额低于2万元的,代理服务费按500元收取;单包成交金额低于5万元且高于2万元的,代理服务费按1000元收取;单包成交金额高于5万元的,代理服务费按2000元收取;单包代理服务费高于20000元的,按20000元收取。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向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第一包1000元,第二包1000元,第三包2000元,第四包1000元,第五包500元,第六包500元

公告期限:2019625日至2019626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188号港澳广场A座1905室,联系电话:0551-65860136-8616、17352966290。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安徽农业大学

2019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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