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11NB1581783C20241
二、合同名称: 淳安县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险监管及经办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HZYS[2023]101GK
四、项目名称: 淳安县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险监管及经办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淳安县医疗保障局
地 址: 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13楼
联 系 方 式:13968110054
供应商(乙方):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
地 址: 杭州体育场路27号
联 系 方 式: 0571-85867525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 包括医保业务受理、报销审核、两定机构管理、基金审核结算、医院驻点管理、基金监 管服务、外伤调查、机构巡查、视频监控巡检、飞行检查和专项检查等。
服务要求: 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无条件执行甲方的内部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服务期限: 3年
服务地点: 淳安县千岛湖镇
七、验收日期: 2024年06月03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陈 军 县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吕卫军 县医保局基金监管科科长
严建霞 县医保局医保服务管理科科长
九、验收意见: 同意阶段性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
附件信息:
2406260805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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