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公司叉车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招标项目名称:福建晶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叉车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标的一览表》附后
2、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8年12月17日15:0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晶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综合部。
3、投标文件递交:
3.1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
3.2由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
3.3接受邮寄。
3.4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4、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7日15: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福建晶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
5、招标文件索取:
联系人:林先生
邮 箱:281269874@qq.com
投标人将公司基本信息发送邮箱后,我司会统一通过邮箱回复投标相关文件。
联系电话:0591-83717110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451号7楼福建晶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附:招标标的一览表
招标标的一览表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规格 |
最高限价(万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1 |
1-1 |
林德2吨电动前移式叉车 |
1台 |
详见招标文件 |
35 |
2万元 |
交货通知发出后140天为准 |
福建晶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仓库 |
1 |
1-2 |
2吨电动站驾式搬运车 |
3台 |
详见招标文件 |
16 |
交货通知发出后140天为准 |
福建晶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仓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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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方式:买方现场交货(卖方负责装卸与运输并承担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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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卖方承担供货、保修服务的保险费用 保修期:一年或1000小时,以先到者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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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架付款方式: 1.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一周内买方以电汇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30%的预付款(结算时冲抵货款),金额为 元人民币(以大写和数字表示)。 2.货物交货付款 卖方交付的全部货物在施工现场经买方清点签证并验收合格后且提交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15日内(货物交货时卖方应提交下款列明的单证和文件),买方以电汇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70%的货物价款。 3、本项目为总价包干合同,卖方的投标报价为总包价,包含但不限于货物的生产和供应、技术资料费、包装、货到买方工地现场的运输、装车、保险、卸货、以及售后服务(包括安装(防腐、防锈处理)、测试(环保检测)、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保养、修理、供应备件和其它技术服务,以及安装所需零配件、加工件、外购件、安装材料、验收费用等)和税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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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以公司名义按银行转账、电汇等非现金方式(不接受现金、现金存款方式)。 (2)投标保证金缴交的金额:人民币20000元。 (3)各供应商应保证投标保证金于开标前一工作日17:00(北京时间)前以对公形式到达福建晶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上,并将汇款底单(注明所投项目编号及合同包号) 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复印清晰的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复印件。,我公司将以开户银行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帐时间为依据进行确认。 (4)若汇款人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投标人。 (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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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交货或核定损失额:每延误工期一天,卖方按合同总价款的0.3 %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买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价款中扣除。 |
1、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审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投标人应承担包含服务过程中服务人员产生的一切费用,招标人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3、中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协议,并由中标人承担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