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码:TZZB2021-129、0222GC20210213-01
1. 招标条件
我公司接受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南园区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开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南园区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区、食堂装修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南园区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区、食堂装修工程施工(第一标段)
2.2建设地点: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太行路2号。
2.3建设规模:采暖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监控工程;建筑装饰工程;通风工程;消防水工程;应急照明、消防报警工程。
2.4项目总投资:1,943,509.82元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08月03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09月06日,计划总工期:35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所有内容。
2.7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3个标段,
第一标段食堂装修及消防改造,控制价为453,707.95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需具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连续3个月(2021年4月至2021年6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等,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如提供虚假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性,一经招标人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中标资格。
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要求,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3.6本项目允许兼投,但不允许兼中。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1年07月27日09时00分至2021年07月31日16时00分
4.2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凡有意参加者,应当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注:意向投标人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招标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意向投标人自行登录账号在“文件下载”处点击“标书支付账号”获取招标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投标人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招标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投标人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且不能参与招标活动。
5.投标保证金
5.1保证金金额:第一标段:陆仟元整
5.2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8月02日15时0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提示交纳。
注:投标人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投标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投标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短信的形式向投标人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投标人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1年08月03日09时3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中国工艺文化创意园黑龙江(外滩1898)A4栋2单元11层开标大厅。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定标方式
7.1本项目根据哈尔滨市松北区关于印发《哈松政规[2020]1号》的文件,执行新区的“评定分离”评标办法,采取商务标、技术标定性评审原则,由评标专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选出合格的投标人,招标人采用招标文件载明的定标方式确定中标人。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jygc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http://www.ejy365.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南园区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太行路2号801室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451-58907080
招标代理机构:中达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中国工艺文化创意园黑龙江(外滩1898)A4栋2单元11层1101号
邮 编:151100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0451-86626306-823
授权企业邮箱:tzzx201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