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鼎湖区A-25-04号,鼎湖区桂城街道,西为15米规划路,南为观砚大道,东北为创业路
金额
35876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肇公易土告字[2024]76号
预算金额35876万元
招标公司肇庆市自然资源局
招标联系人姚先生0758-2621061
招标代理机构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梁小姐0758-210993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拍挂类型 | 拍卖出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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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鼎湖区A-25-04号,鼎湖区桂城街道,西为15米规划路,南为观砚大道,东北为创业路 | ||
公告性质 | 交易公告 | ||
供应方式 | 招拍挂出让 | ||
交易机构名称 |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肇庆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网上拍卖出让公告
肇公易土告字[2024]76号
经批准,受肇庆市自然资源局委托,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网上拍卖方式出让1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有关要求
交易 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 用途 | 土地 净面积(㎡) | 容积率 | 出让 年限 | 起叫价 |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DH2024-08 | 鼎湖区A-25-04号,鼎湖区桂城街道,西为15米规划路,南为观砚大道,东北为创业路 | 居住用地(可兼容商业用地) | 91988.84 | ≤3.0(其中商业容积率≤0.3) | 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 35876万元(含定金,以成交价的20%计算) | 7176 | 100 |
(一)宗地内必配公用设施配套建设要求:1、无偿移交公用设施——社区服务用房、居委会(警务室)、社区文化站、幼儿园、垃圾收集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按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不足百户按百户计算);居委会(警务室)建筑面积不少于350平方米;社区文化站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需配套幼儿园规模不小于12班,用地面积不小于6672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4004平方米;垃圾收集点建筑规模不少于150平方米。上述公用设施应对外开放,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实施和验收,设施建成后应无偿移交有关部门,产权归政府所有。根据《肇庆市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需无偿移交的公共配套设施不计入容积率。2、其他公用设施——全民健身设施:严格落实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3、物业管理用房要求按《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执行,在第一期工程配建。4、母婴室按《关于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指导发〔2016〕63号)执行。5、其他事项按《宗地规划条件》宗地号2024-030号的规划要点、用途、面积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交付土地之日起,受让人1年内必须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超过1年未动工建设的,按规定缴纳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满2年的,由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未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按时动工和竣工,竞得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0.05‰的违约金。
(三)成交价款即为该宗土地的出让价款,但不包括受让宗地的契税。
(四)受让人必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支付50%出让价款,剩余出让价款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缴清,竞得者所交的竞买保证金可充抵定金及宗地出让价款。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二、竞买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参加竞买,可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二)竞得人须在肇庆市鼎湖区设立法人有限公司。竞得人若未在肇庆市鼎湖区范围注册企业,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在鼎湖区成立全资子公司开发建设该地块,该全资子公司须与出让方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同意承接该宗地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8日17时00分(以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的到账时间为准)。
五、网上拍卖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10时00分。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接受竞买申请和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竞买申请和报价。
(二)有意参与竞买者应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的(新系统)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1200/index)进行,按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三)本次出让地块的所有款项以人民币计价并支付。
(四)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竞买申请人不得将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作为竞买保证金。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实行资格后置审查制度。即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提交竞买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了竞买保证金后,及时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系统确认保证金到账后,将自动默认竞买申请人的竞买资格,受托人只对网上交易的竞得人进行资格审查。如因竞得人的资格审查未通过造成本次出让地块不成交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拍卖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可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浏览及下载。
(七)竞买人如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所列条件有疑问的,应向肇庆市自然资源局提出;交易相关事项详见交易须知。
七、本公告内容如有调整,将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请有意参与竞买者密切留意。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该地块的交易文件。
八、联系方式
(一)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肇庆市端州三路24号
联系人:梁小姐 、彭小姐
联系电话:0758-2109930
(二)肇庆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0758-2621061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1月18日
相关附件
- 附件名称 1
交易文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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