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F-2017-115(MASCG-2-F-F-2017-109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和县化工基地企业废气排放现状调研及治理方案,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 安徽省精细化工产业有机合成基地管理委员会
二、项目名称及编号: 和县化工基地企业废气排放现状调研及治理方案(项目编号F-2017-115(MASCG-2-F-F-2017-1095))
三、采购内容及预算: 为和县化工基地企业废气排放现状调研及提出治理方案,预算17万元。
四、代理机构名称:马鞍山市双赢招标投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五、采购项目概况: 经群众反映“和县乌江镇有一化工园区,排放有味道的气体,开车经过206省道都能闻到,而且园区距长江不到2公里,担心会污染长江水。”目前和县环保局已对在产企业大气排放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并要化工基地管委会寻找合作单位针对园区各企业不同情况分别拿出无异味无组织排放治理方案。
目前,化工基地污水处理厂、应急阻断工程、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均以投入使用,污水排放问题得到了根本解决。化工基地废气治理工作势在必行,本项目拟委托安徽省化工研究院对园区15家企业废气排放现状进行调研,并提出相应的治理方案。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七、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理由:
1、安徽省化工研究院环评部自1989年开展环评及环境监测工作,近30年积累了丰富的环境保护工作经验,尤其擅长化工企业环境保护工作。
2、安徽省精细化工产业基地自创建以来入驻斤30家化工企业,建成投产15家。安徽省化工研究院共为17家化工企业提供环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等环保咨询服务,对化工基地各企业的生产装置、生产工艺、污染特点及配套环保设施较为熟悉,了解园区配套设施、环境管理制度。本着根本解决园区周边排放污染的原则,加上时间紧、任务重、的实际情况。本项目拟就安徽省化工研究院作为本项目的唯一供应商进行采购。
八、拟定的唯一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化工研究院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阜阳路363号
九、公示的期限:2017年9月5日—2017年9月12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存在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书面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邮编、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具体的质疑事项和事实、提起质疑的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电子邮箱、质疑的日期、营业执照、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反映并同时抄送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公示期间无异议,将按照有关程序,依法进行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十、联系方式:
监督管理部门: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地址:和城新区海峰中路海峰大厦东侧(县公安局斜对面)
联系人: 夏敏 联系电话:0555-5335008
采购人:安徽省精细化工产业有机合成基地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 安徽省乌江镇精细化工产业有机合成基地
联系人:赵国庆 联系电话:13865424448
采购代理机构:马鞍山市双赢招标投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花山路940号
联系人:兰明磊 胡雨骋 电话:0555-2499519
安徽省精细化工产业有机合成基地管理委员会
2017年9月5日
说明:本公示仅是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进行公示,不接收报名,若对公示有议异,请按公示第九条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