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莞清溪青湖湾科创中心案场环境保洁外包服务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7/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东莞清溪青湖湾科创中心案场环境保洁外包服务
项目名称 | 东莞清溪青湖湾科创中心案场环境保洁外包服务 | ||||
项目编号 | ZB20230626396606 | ||||
项目类型 | 服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告时间 | 2023-07-10 08:45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3-07-17 01:00 | 报名结束时间 | 2023-07-22 09:00 | ||
评标方式 | 综合评估法 | ||||
招标控制价(元) | 384,000.00 | ||||
招标项目情况简介 | 占地面积:14588㎡,总建筑面积:9955㎡,具体服务范围如下:案场区域日常保洁工作;案场室内保洁、办公区域、会议室、一楼展厅及二楼展厅保洁,包括案场外围红线范围内停车场、广场日常保洁及展馆红线内的所有绿化的、办公室内的绿化养护;不含四害消杀和采购树苗绿化补种。服务期限:1+1年(据实结算,最终以东莞清溪青湖湾科创中心案场物业服务合同的终止时间为准,案场物业服务合同终止该外包服务同期终止)。 | ||||
投标人需具备的条件 |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具有与本次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生产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2.严禁投标人采用挂靠符合资质、资格单位的形式参加本公司的项目招标活动,一经发现,将取消该公司及被挂靠的单位的招标资格。 3.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在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影响合同履行的重大法律诉讼或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承诺书。 4.中标单位所提供的投标资料必须属实,如发现虚假资料,中标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招标人有权采取包括终止合同在内的一切行为以及向中标单位(承包方)追讨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投标报名需提交的资料名称 |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其他资质文件 (2)保洁卫生服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格等级证书,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招标文件获取 | 登录深物业集团招采平台官网后,在"企业中心"下载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建设单位 | 深圳市国贸产业空间服务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苏岩 | 联系电话 | 13714072646 |
招标单位 | 深圳市国贸产业空间服务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苏岩 | 联系电话 | 13714072646 |
监督单位 |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纪检监察室 | 监督邮箱 | swyjjs@szwuye.com.cn | 监督电话 | 0755-82212550 |
报名方式 | 在深物业集团招采平台官网注册后,在线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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