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Ⅱ标项目水泥运输服务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07/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TSJYS-WZGS-2023-0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亚林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四局集团物资工贸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
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Ⅱ标项目
水泥运输服务采购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ZTSJYS-WZGS-2023-05(二次)
1.招标条件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Ⅱ标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所需水泥运输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中铁四局集团物资工贸有限公司组织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上海市。
建设规模: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工程HSZQ-2标。沪宁段正线DK14+890~DK26+571站前及相关工程,含上海宝山动车所站前工程、上海特大桥11.68公里;沪通铁路二期沪苏省界至徐行站(含)DK114+418~DK126+109.41站前及相关工程,包括太徐特大桥(上海境内)8.663公里、徐杨特大桥1.063公里,双线路基(徐行路基段)1.934公里。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0月3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10月31日,计划工期:60个月。
2.2招标内容:水泥运输服务、包件划分见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1。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投标人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以电子版方式发售。
5.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7924时00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进行响应并按要求发送报名资料以购买招标文件,操作流程如下:
5.2.1首先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注册成为平台用户(须签订合同),因合同双方签订有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客服热线4006010100
5.2.2已注册成功的潜在投标人:请在获取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入“供方交易系统(二期)登录”--在“我的交易”中点击“最新商机(公告)”--在对应项目点击展开包件,选中包件点击 “响应”按钮--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点击“确定”即可响应成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供应商简易操作指南》。
5.2.3投标人在完成包件响应后,点击“我的参与”,进入对应项目点击“待交费用”,在“费用交纳”处,点击“电子支付”-勾选需要交费的所有报名包件,点击“下一步”,然后“提交”-在“费用交纳”处,点击“我的交费单”-点击“交费账号”,获取本项目指定交费账户。投标人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以足额现金方式转入到指定交费账户,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包件号、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Ⅱ标水泥运输,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平台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供应商简易操作指南》。
5.2.4潜在投标人在响应后,按规定时间将投标申请表(附表2)、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投标联系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购买标书联系人指定邮箱sjwz016@163.com)。
5.2.5已购买过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Ⅱ标项目水泥运输服务采购招标文件(招标编号:ZTSJYS-WZGS-2023-05)的投标人,购买本次招标文件对应包件时,不再收取标书费。投标人在按上述程序响应后,按规定时间将投标申请表(附表2)、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投标联系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招标人购买标书联系人指定邮箱sjwz016@163.com。
5.2.6潜在投标人如未完成上述流程操作,视为报名无效。
5.3购买标书联系人对上述信息核实后进行授权,潜在投标人即可在2023792400前登陆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文件以上传的PDF版本为准。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表1,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招标投标文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线上递交。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6.2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725上午1000(即为开标时间),投标人须于截止时间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PDF电子版(注:为保证投标文件顺利上传,建议投标人提前一天进行报价和上传投标文件PDF电子版,上传时如遇到问题请联系电商平台客服热线4006010100)。
6.3投标人应对上传平台的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核对,如出现投标文件错传、漏传或下载后无法打开的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6.4逾期未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23年7月2510:00(投标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在线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
7.3开标方式:在开标规定的时间,投标人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入线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开标工作人员执行“开标”操作后,各家投标报价自动解锁,投标人即可以在线查看包件报价列表。
7.4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密切关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发布。
9.招标人信息
9.1 招标人:中铁四局集团物资工贸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亚林 联系电话:15156060505

9.2 项目施工单位: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Ⅱ标项目经理部
地 址:上海市宝山区罗径镇合兆路777号中铁四局项目部
联 系 人:李团团
电 话:13739290090

9.3 购买标书联系人:姚工
联系电话:0551-82570737
邮 箱:sjwz016@163.com



二〇二三年七月


附表1招标包件划分表

序号

招标人

标的物

包件号

计量单位

运输
数量

装货地点

交货地点

投标人资格条件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1

中铁四局集团物资工贸有限公司

水泥运输

SNYS-02


80000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同里镇邱舍工业区

上海市宝山区富张路与张墅一路交叉口-一分部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货物专用运输(罐式容器)或普通货运(罐式)等散装水泥运输经营范围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运输能力要求:具有经年审且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罐式或罐车,在有效期内并经年审),投标人自有或挂靠的标准载重30吨以上车辆应不少于20台,且必须符合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自有车辆须提供设备产权证明和出厂合格证。投标人提供的挂靠运输车辆不得与其他投标人重复(挂靠车辆须提供长期合作协议或承诺),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对与其他投标人重复的运输车辆予以进一步澄清,否则取消投标资格。所有水泥专用运输车操作人员必须证件齐全。
3.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能够及时开具本单位正规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4.运输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运输保供大型工程的经验,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大型工程水泥运输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不少于三份,且单份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
5.履约信用要求: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1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1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对方单方终止合同;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国铁集团、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或“不良行为供应商”“供应商黑名单”;具有履行后续合同的能力并提供运输业绩中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两份。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中(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
6.其他:①水泥运输车辆必须安装指定GPS监控设备,费用由承运方承担。②本次招标中标运输单位需进驻中铁四局集团物资工贸有限公司的“争先智运”(www.zhengxianzhiyun.cn)网络货运平台,在“争先智运”网络货运平台办理水泥运输和结算业务。中铁四局集团物资工贸有限公司委托中铁四局集团物资工贸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签订中标合同。③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00

5

注:本次招标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附表2
投 标 申 请 表

招标编号:ZTSJYS-WZGS-2023-05(二次)

投标项目名称

中铁四局集团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工程水泥运输服务采购招标(二次)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人委托人


投标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1.申请投标包件:


2.其它说明:在阅读和理解了本次招标公告后,认为我单位符合招标公告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在此特向贵方提出参与招标编号ZTSJYS-WZGS-2023-05(二次)上述投标包件号的投标报名,特此申请。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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