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1098号商业不动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金额
9048.61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06/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048.61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昇瑞法拍网络服务(大连)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416-252642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7月25日10时至2022年7月2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户名: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本次拍卖标的为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1098号房产。

评估价90486100元,第一次起拍价76913185元,保证金700万元,竞价幅度30万元。

特别提示:

1、标的物设计用途为酒店,地上一二层挑空带回廊,三四五层设计均为客房,整栋建筑呈欧式城堡外观,铝合金门窗,清水房。

2、本次拍卖标的物包含酒店配套设施及车位,房地产证载总面积为8354.36平方米,其中土地使用权面积2294.34平方米;地下负一层厨房456.21平方米;地下负二层有24个车位,面积为359平方米,该房屋有锅炉房、冷冻机房、配电房等配套设施。

3、标的物有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书未办理更名过户手续。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相关法律文书及办理相关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时间:自发布公告起至2022年7月18日17时止在工作时间接受咨询。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人民法院确定。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了解欠费、限购、权属变更及权属变更流程、费用等相关事宜,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实地看样、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本次拍卖以标的物总面积、总价款拍卖,总面积以所有权证证载面积或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文件记载面积为准。如本次拍卖的标的物存在改建、超建、赠送面积情况,则该部分未包含在证载面积中,法院不保证标的物总面积与实际测量的面积相符合,如有不符以权威部门的实际测量为准,拍卖总价款不变,仍按照拍卖实际成交为准。是否包含改建、超建、赠送等附属面积,以议价、询价或评估说明为准。标的改建、超建及设施损坏等情形,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法院不就以上情况承担责任。设施损坏的修复、超建拆除整改、改建的恢复原状等风险及上述情况所涉及的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如标的物暂不具备办理权属变更条件,买受人需待办理条件符合时再自行办理。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院仅负责向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相关法律文书,因本次拍卖成交产生的税费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税费具体标准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所有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取暖费等)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处理,法院不承担责任。

该标的物欠费情况不详,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7月18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7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案件当事人等免交保证金人员需在竞价程序开始3个工作日前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逾期提交造成不能竞买的责任自负。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网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买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2年8月1日15时前(遇节假日顺延)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并备注买受人姓名(户名: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锦州银行金凌支行,账号:410100741450125),逾期未缴纳的,按悔拍处理,保证金一律不退。

重要提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按照此项规定,向京东交纳保证金参拍的竞买人,京东需在确认其保证金到账之后,方能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建议竞买人提前去相关银行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业务。如保证金金额超出竞买人开户银行制订的最高网银支付限额,建议采取更换网银支付限额更高的银行卡支付、多日分多笔支付、多张银行卡分多笔支付等方式交纳保证金。京东作为款项接收方,不对银行制订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造成的支付障碍承担任何责任。

以下链接为各大银行对外公示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的整理页面,仅供参考,实际支付限额请咨询银行,以各银行告知为准。

https://help.jd.com/user/issue/359-1659.html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拍卖机构:昇瑞法拍网络服务(大连)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 0416-2526426(网拍组)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网址: http://sifa.jd.com/

此公告在“京东网”上发布。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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