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丰都排水公司北岸、高家镇污水处理厂新增停车位遮阳棚项目(第三次)项目公告
金额
10.14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03/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邀请书
本项目丰都排水公司北岸、高家镇污水处理厂新增停车位遮阳棚项目(第三次),项目业主为重庆市丰都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 丰都排水公司北岸、高家镇污水处理厂新增停车位遮阳棚项目(第三次)
2. 招标内容:北岸污水处理厂新建6个停车位的停车棚,面积97.2m?(长16.2m*宽6m*高2.2m-3.2m);高家镇污水处理厂新建6个停车位的停车棚,面积109.8m2(长18.3m*宽6m*高2.2m-3.2m),遮阳棚的篷布采用:PVDF张拉膜。(详见丰都排水公司北岸、高家镇污水处理厂新增停车位遮阳棚项目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3.技术参数:详见丰都排水公司北岸、高家镇污水处理厂新增停车位遮阳棚项目技术标准和要求。
4. 工期:合同签订起45天内完成。
5. 施工地点:丰都排水公司北岸污水处理厂、高镇污水处理厂。
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一次性通过验收,并达到合格标准。
7. 质保期:项目竣工并经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8. 结算原则:
本项目的单价为中标综合单价,工程款支付及最终结算时按中标价格及本招标文件约定相关计价方式按实进行结算。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100万元;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明,加盖公章);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证件在有效期内(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4.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来完成过类似业绩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万。(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 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加盖投标人鲜章;
6.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2年12月-2023年2月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复印件(个人),加盖投标人鲜章,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注:上述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三、报价原则
1. 报价原则:本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工程量清单采用综合单价计价方式。
1.1清单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规则(CQJLGZ-2013)、《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6]35号文、《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8]195号)及《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及其相关配套文件。
1.2人工工日单价按施工期间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主办的《重庆工程造价信息》丰都县人工信息价执行,如人工单价有区间值的,按中间值执行。
1.3材料、设备价格:材料、设备价格调整按施工期间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主办的《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丰都县的材料、设备信息价的算术平均值计取,如《重庆工程造价信息》中没有的材料或设备,则由双方认质核价,以核定的价格做为材料或设备的结算价,且材料或设备均为不含税价。
1.4措施费(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包含施工组织措施费和技术措施费,按规定的费率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工程所在地建管部门现行要求进行计算。
1.5投标人在查阅邀请招标文件后如有不详,应在招标评审会前向业主进行询证,否则视为完全理解。
2. 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范围内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技术措施费、成品保护、配合费、风险费、档案编制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运输费及一般风险费等所有费用。
3.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价不予调整。
4.本工程建筑垃圾由承包人负责清运,清运费用(包括建筑垃圾的挖、运、上车、环卫、易撒漏物资密闭运输费、出渣费)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5.施工期间发生的计价相关政策性调整按新文件规定执行。
6.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7.增值税计费法由招标人依据国家税法规定选择:一般计税法/简易计税法。
8.本项目招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101443.90元(大写:壹拾万零壹仟肆佰肆拾叁元玖角零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将视为废标。
四、投标文件相关要求
1. 签字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文件规定的位置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盖单位法人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法人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的,由评审小组作否决投标处理。
2. 投标文件的份数
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正本和副本封面均须加盖单位法人章,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 装订要求
本工程应将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
4. 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装入投标文件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竞选单位公章。同时在文件袋上注明“项目名称”并加盖公章,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重庆市丰都县三合街道滨江东路228号庙嘴污水处理厂综合楼312会议室处。
五、评标办法
1.评审人员的组成
在提交项目申请时组建评审小组,人员从丰都排水公司评标小组中选取,人数为三人。
2.招标程序
2.1招标经办人先向与会人员宣布评标办法。
2.2内控办监督人员向与会人员示意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及完好性。
2.3评审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
3.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1评审小组在规定时间将密封报送的投标资料,当众查验开启。
3.2由评审人员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核,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确认其投标文件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如有不符合项则视为废标。若收到有效报价少于三家,我司将否决所有投标,重新招标。
对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函部分中递交低价风险担保缴纳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3在满足招标文件条件的前提下,取投标报价最低的前三名进行排名,并进入中标候选人名单。
3.4中标候选人经公司评审小组审核后,形成书面评审组意见,经公司各部门及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确认中标人。
3.5本次评审结果将通知各投标人,并公示三天,无违纪投诉则生效。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于2023年3月29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2.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3.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3年4月3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地点:丰都县三合街道滨江东路228号庙嘴污水处理厂综合楼312会议室。
4.2 投标截止时间: 2023年4月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丰都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重庆市丰都县三合街道滨江东路228号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023-70715377
附件1: 丰都排水公司北岸、高家镇污水处理厂新增停车位遮阳棚项目技术标准和要求
附件2: 丰都排水公司北岸、高家镇污水处理厂新增停车位遮阳棚项目工程量清单及限价
本项目丰都排水公司北岸、高家镇污水处理厂新增停车位遮阳棚项目(第三次),项目业主为重庆市丰都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 丰都排水公司北岸、高家镇污水处理厂新增停车位遮阳棚项目(第三次)
2. 招标内容:北岸污水处理厂新建6个停车位的停车棚,面积97.2m?(长16.2m*宽6m*高2.2m-3.2m);高家镇污水处理厂新建6个停车位的停车棚,面积109.8m2(长18.3m*宽6m*高2.2m-3.2m),遮阳棚的篷布采用:PVDF张拉膜。(详见丰都排水公司北岸、高家镇污水处理厂新增停车位遮阳棚项目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3.技术参数:详见丰都排水公司北岸、高家镇污水处理厂新增停车位遮阳棚项目技术标准和要求。
4. 工期:合同签订起45天内完成。
5. 施工地点:丰都排水公司北岸污水处理厂、高镇污水处理厂。
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一次性通过验收,并达到合格标准。
7. 质保期:项目竣工并经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8. 结算原则:
本项目的单价为中标综合单价,工程款支付及最终结算时按中标价格及本招标文件约定相关计价方式按实进行结算。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100万元;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明,加盖公章);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证件在有效期内(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4.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来完成过类似业绩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万。(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 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加盖投标人鲜章;
6.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2年12月-2023年2月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复印件(个人),加盖投标人鲜章,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注:上述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三、报价原则
1. 报价原则:本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工程量清单采用综合单价计价方式。
1.1清单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规则(CQJLGZ-2013)、《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6]35号文、《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8]195号)及《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及其相关配套文件。
1.2人工工日单价按施工期间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主办的《重庆工程造价信息》丰都县人工信息价执行,如人工单价有区间值的,按中间值执行。
1.3材料、设备价格:材料、设备价格调整按施工期间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主办的《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丰都县的材料、设备信息价的算术平均值计取,如《重庆工程造价信息》中没有的材料或设备,则由双方认质核价,以核定的价格做为材料或设备的结算价,且材料或设备均为不含税价。
1.4措施费(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包含施工组织措施费和技术措施费,按规定的费率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工程所在地建管部门现行要求进行计算。
1.5投标人在查阅邀请招标文件后如有不详,应在招标评审会前向业主进行询证,否则视为完全理解。
2. 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范围内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技术措施费、成品保护、配合费、风险费、档案编制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运输费及一般风险费等所有费用。
3.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价不予调整。
4.本工程建筑垃圾由承包人负责清运,清运费用(包括建筑垃圾的挖、运、上车、环卫、易撒漏物资密闭运输费、出渣费)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5.施工期间发生的计价相关政策性调整按新文件规定执行。
6.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7.增值税计费法由招标人依据国家税法规定选择:一般计税法/简易计税法。
8.本项目招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101443.90元(大写:壹拾万零壹仟肆佰肆拾叁元玖角零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将视为废标。
四、投标文件相关要求
1. 签字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文件规定的位置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盖单位法人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法人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的,由评审小组作否决投标处理。
2. 投标文件的份数
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正本和副本封面均须加盖单位法人章,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 装订要求
本工程应将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
4. 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装入投标文件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竞选单位公章。同时在文件袋上注明“项目名称”并加盖公章,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重庆市丰都县三合街道滨江东路228号庙嘴污水处理厂综合楼312会议室处。
五、评标办法
1.评审人员的组成
在提交项目申请时组建评审小组,人员从丰都排水公司评标小组中选取,人数为三人。
2.招标程序
2.1招标经办人先向与会人员宣布评标办法。
2.2内控办监督人员向与会人员示意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及完好性。
2.3评审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
3.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1评审小组在规定时间将密封报送的投标资料,当众查验开启。
3.2由评审人员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核,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确认其投标文件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如有不符合项则视为废标。若收到有效报价少于三家,我司将否决所有投标,重新招标。
对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函部分中递交低价风险担保缴纳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3在满足招标文件条件的前提下,取投标报价最低的前三名进行排名,并进入中标候选人名单。
3.4中标候选人经公司评审小组审核后,形成书面评审组意见,经公司各部门及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确认中标人。
3.5本次评审结果将通知各投标人,并公示三天,无违纪投诉则生效。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于2023年3月29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2.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3.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3年4月3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地点:丰都县三合街道滨江东路228号庙嘴污水处理厂综合楼312会议室。
4.2 投标截止时间: 2023年4月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丰都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重庆市丰都县三合街道滨江东路228号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023-70715377
附件1: 丰都排水公司北岸、高家镇污水处理厂新增停车位遮阳棚项目技术标准和要求
附件2: 丰都排水公司北岸、高家镇污水处理厂新增停车位遮阳棚项目工程量清单及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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