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广东省教育督导评估监测平台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系统运营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GDJY19120609FD055)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广东省教育技术中心 | ||
行政区域 | 广东省 | 公告时间 | 2019年10月11日 11:18 |
预算金额 | ¥158.71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彭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0-84414903 | ||
采购单位 | 广东省教育技术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中23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广东省教育技术中心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金扬教育采购中心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61号9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0-37619082-811 |
一、采购人:广东省教育技术中心
二、采购项目编号:GDJY19120609FD055
三、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教育督导评估监测平台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系统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587100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一)项目内容:
序号 |
项目 |
具体内容 |
1 |
人员保障服务 |
面向广东省教育教育厅督导室、21 个地市督导办、121 个县级督导办、1291 个责任区,21772 所中小学,18009 所幼儿园,各级各类督学、相关教育人员提供广东省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系统运营服务。 拟配置省厅驻场服务驻场支持人员2 人,粤东西北地区服务支持及客服人员6 人,共8人。 |
2 |
项目培训服务 |
1、针对用户的特点,培训教材设计,按照不同类型用户分别进行准备,同时在文档编写上按照场景式编写。 2、培训对象:领导层、系统管理员、普通用户、特殊培训 3、区县级培训服务:每个学期组织定期的责任督学系统上机操作培训服务,培训服务后对受训人员进行必要的考核。 4、片区驻点服务:在粤东、西、北地区各设立专职客服人员,能针对各区县级用户个性化培训需求及时响应。 |
3 |
日常操作技术支持 |
通过服务电话、QQ 群、系统留言等方式,对广东省3285 名责任督学,60000 多名用户,提供日常操作技术支持服务。 |
4 |
需求开发服务 |
收集、整理、分析需求,建设符合各区县需求的本地督导信息化工作平台,并通过统一接口与省级系统进行对接。 |
5 |
数据治理服务 |
建立本地部署的督导平台通过统一接口与省督导平台对接,不本地部署的直接应用省平台,实现统一门户入口,统一数据规范,统一基础数据,统一接口规范,汇集数据进行大数据分析和诊断,构建一站式的教育督导服务平台,同时需根据督导业务的发展,新增和升级各业务子系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数据标准、元数据、数据模型、数据分布、数据存储、数据交换、数据生命周期管理、数据质量、数据安全以及数据共享服务。 |
6 |
数据统计及展现服务 |
按照每天、每周、每月、每学期等不同统计单位,生成并上报数据。通过对数据的收集、处理(提取、清洗、转化)、分析(统计、建模、挖掘)、展现,形象生动的把全省督导平台的数据呈现出来,也可为政府履职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
7 |
学校视频接入督学桌面服务 |
教育督导评估监测系统与全省各校视频监控系统相结合,基于公有网络,实现省内各学校不同品牌、不同标准的视频监控视频流的统一接入,省厅中心可调取、查看、分析,实现远程督导。 |
8 |
服务周期 |
1 年,具体时间以项目合同为准。 |
(二)登记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三)登记方式
1、登记时间:公示期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登记需提供资料: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3、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可选择以下任一方式进行登记:
(1)现场登记: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61号9楼
(2)邮件登记:将相关资料发至我公司邮箱:jycg@gdjycg.com
4、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联系人:苏先生
(2)电话:020-37619082-803
(3)传真:020-37636247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属于第1种情形。
(二)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相关说明
广东省教育督导评估监测平台由深圳开维教育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设计开发,该平台的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系统已在我省广泛运用,本次需对广东省教育督导评估监测平台的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系统进行推广运营,在原有基础上增加数据接口实现全省不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系统的互相连通,在原有系统运行过程中持续产生的数据进行挖掘分析治理。为保证系统平台数据无缝对接和服务的一致性、延续性,选用其他公司会造成系统无法连通、端口对接困难、重复建设、资源浪费、人员不熟悉系统、保密性差等问题。特此申请以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深圳开维教育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富康社区东环一路天汇大厦6层627房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专家1姓名:吴畅渠工作单位:广东药科大学职称:高工
意见:详见综合意见
专家2姓名:周元建 工作单位:广东警官学院 职称:教授
意见:详见综合意见
专家3姓名:梁丽霞 工作单位:广东中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职称:高工 意见:详见综合意见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此次对原有广东省教育督导评估监测平台的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系统进行推广运营,在原有基础上增加数据接口以便实现全省不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系统的互相连通,为保证系统平台数据无缝对接和服务的一致性、延续性,新增数据接口需与原有系统无缝对接,互相连通,并提供驻场服务及数据挖掘分析,由广东省教育督导评估监测平台原开发公司深圳开维教育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系统进行推广运营,并在原有基础上增加数据接口才能有效保证系统构架、数据标准、应用和内容数据等与原系统保持统一,实现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服务的一致性和延续性,避免端口对接困难、重复建设、人员不熟悉等问题。综上所述,专家组建议本项目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10 月 11 日 至 2019 年 10 月 17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苏先生 | 联系电话:020-37619082-803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彭老师 | 联系电话:020-84414903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金扬教育采购中心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61号9楼 |
联系人:廖建松 | 联系电话:020-37619082-811 |
传真:020-37636247 | 邮编:510075 |
(三)采购人:广东省教育技术中心 |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中233号 |
联系人:彭老师 | 联系电话:020-84414903 |
传真:020-84414903 | 邮编:510000 |
(四)财政部门: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 地址:广州市仓边路26号 |
联系人: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 联系电话:020-83188509 |
发布人:广东金扬教育采购中心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