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同辐股份有限公司 欠款追讨法律服务项目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欠款追讨法律服务项目
- 项目编号:HJSB-FW-GKJT-25-0022
- 服务时间:根据我公司欠款追讨情况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制作追讨方案,根据仲裁、执行等情况提供相应法律服务
- 服务地点:服务实施地点:北京、成都。
- 服务范围:
(1)制作欠款追讨解决方案;
(2)收集整理仲裁证据;出具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律师函等;
(3)与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沟通,提交仲裁申请书等必要的立案材料,代理立案;出席庭审,为我公司提供代理法律服务;
(4)跟进执行,协助我公司收回欠款;
(5)其他相关的上述欠款追讨法律服务。
- 质量要求:
遵守律师的职业操守,按照中国相关的法律、法规、行业的标准以及客户的要求勤勉尽责任地完成法律咨询服务工作。
其他质量和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财务要求:应答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3)业绩要求:拟提供本项目法律服务的律所,应提供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今)在北京仲裁委员会代理仲裁相关的业绩。
(4)信誉要求:
①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存在重大违法处罚记录(以应答截止日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最新查询记录为准)。
②未被认定有拖欠劳务工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欺诈行为、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未被列入国家相关部门、中核集团、中国同辐、原子高科禁止业务往来的供应商名单和黑名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答人需提供承诺函)。
(5)人员团队要求:拟提供服务的团队,律师均持有律师执业证书,且主办律师具有5年以上服务经验,拟配备的律师团队3人以上。
(6)其他要求:在中核集团法律服务机构库内。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2025年01月13日 11时00分前报名参加本项目。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地地址:本项目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报名后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2、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先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用户登录”,输入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我要报名,找到《欠款追讨法律服务项目欠款追讨法律服务项目》,点击“我要报名”,即可查看项目信息并报名参与项目。报名经我公司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五、应答文件/报价文件的递交
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本项目采用在线评议,请参与本项目的应答人在(北京时间)2025年01月16日 10时00分前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登录并上传应答文件电子版。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的时间及方式递交:。
2、提交应答文件的方式: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络递交电子版应答文件(同时须在平台上进行报价,如有多轮报价须多次提交报价文件)及线下递交纸质版应答文件(如有)。响应单位需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报价和盖章版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上传;同时按采购文件要求递交纸质版谈判响应文件,谈判响应文件(一正两副)需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在密封袋上相应注明“谈判响应文件”,并分别注明“谈判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密封袋的封口处应贴封条并骑缝加盖供应商公章。
3、应答文件纸质版(胶装密封,1份正本、2份副本、电子版1份U盘形式)应在2025年01月16日10:00前递交或顺丰邮寄(以收到时间为准),邮寄地址:北京市房山区拱辰街道卓秀北街2号院智汇8号4-2号楼,赵赫收(电话,15733105356)
4、应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应答文件,采购单位将予以拒收。纸质版与电子版必须一致,不一致的以纸质版为准。
六、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项目公告,采购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采购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同辐股份有限公司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同辐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签订单位:原子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拱辰街道卓秀北街2号院智汇8号4-2号楼
技术需求联系人:陈金阳 13520767649
采购事务联系人: 赵赫 15733105356
中国同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