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杭州海菁数码快印有限公司入围2023-2024年度浙江省本级、杭州市印刷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7/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zcg2023w-zj-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叶丹
中标联系人郑春玉13858148884
公告正文
一、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2023-2024年度浙江省本级、杭州市印刷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ZZCG2023W-ZJ-001 
二、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 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征集人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号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征集人和联系方式: 叶丹-0571-88907716 
三、入围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  杭州海菁数码快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30号12幢101室 
    供应商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郑春玉-13858148884  
四、入围产品
      
入围商品标项名称 入围商品名称 入围商品规格型号/服务描述 入围商品价格
印刷服务(《印刷业管理条例》其他印刷品:可包含且不限于文件、信封、信笺、资料、图表、票证、证件、名片等) 杭州海菁数码快印有限公司印刷服务(《印刷业管理条例》其他印刷品:可包含且不限于文件、信封、信笺、资料、图表、票证、证件、名片等) 服务方案:一、项目服务方案 1.1 交印手续 1.1.1 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于1 小时内以邮件或短信形式将每批货物的交货时 间(满足甲方制作时间要求的基础上)发给甲方。 1.1.2 乙方对送印单进行详细审核,并根据需要印刷的项目和收费标准在送印单上 注明纸张费和印刷工费。在审核过程中,乙方如发现送印单中内容不清楚的,应及 时告知甲方。然后根据甲方的修改意见,重新核价。 1.1.3 乙方必须在送印单上注明完成印刷的时间,因急件等特殊情况,乙方应按不 高于合同的单价收取费用,该费用应在送印单上明确。 1.1.4 送印单一式两份,需由甲方、乙方双方经办人签字认可;甲方、乙方各持一 份。 1.2 服务范围和内容 1.2.1 本项目服务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各种规格的印刷品,所有的印刷品需要按项 目单位要求打包分类,并在包装上贴好相应标签,按要求配送或邮寄至指定地点。 1.3 印刷费用 1.3.1 乙方按照不超过承诺的单价和收费比例计算印刷费用,此单价和收费比例为 最高限价。 1.3.2 印刷费用包括:印刷工费,如果是急件的话,还包括急件的加价。印刷成品 的简易包装费和上门送货费应包含在印刷费用中。 1.3.3 印刷工费均包括录入排版费、印工费、装订费,以及其它与印刷有关的所有 费用。如甲方未自带电子文件,则录入费按甲方与乙方协商确定的,并在送印单上 明确的金额收取。 1.3.4 甲方有权对投标文件承诺的报价和收费比例,以及提供的服务进行协商。 1.3.5 以上费用均含税金。 2023-2024 年度浙江省本级、杭州市印刷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4 1.4 印刷成品的交货和验收 1.4.1 乙方负责印刷品运输,并承担运输过程所产生的所有费用。乙方应按照以下 时间、地点和方式向甲方交付本合同项下的印刷品: 1.4.2 交货时间: 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 1.4.3 交货地点: 甲方办公所在地。 1.4.4 交货方式: 按实际批次交货。 1.4.5 乙方交付的印刷品应当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规格型号等要求。 1.4.6 甲方将对乙方交付的印刷品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型号、规格、 数量、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等。对印刷品进行验收时,如发现有任何损坏、缺 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情况,甲方有权拒收。 1.4.7 如果甲方在印刷品使用过程中,发现印刷品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合同要求 的其他情况,有权随时要求退货和更换,乙方应即时满足甲方要求,并承担由此引 起的所有损失(费用)。 1.4.8 乙方承担印刷品交付给甲方之前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 1.5 基本服务要求 1.5.1 保证甲方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积极主动与甲方配合,并在不超过承诺的印 刷期限内完成印刷工作。 1.5.2 设有专线服务电话7*24 小时服务,不论业务量大小,随时响应甲方的各项 要求,并按甲方要求免费提供上门服务。 1.5.3 公司应派专人在项目单位地点定点服务,负责出版资料原稿质量和数量的检 查、整理、统计和记录工作;负责原稿和成品的接送工作;负责成品质量和数量的 检查、整理、统计和记录工作。 1.5.4 乙方保证妥善保管资料,并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有关 信息向第三方披露; 1.5.5 对甲方的印刷业务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应有文本印刷需求单、制作清单、送 货单。 1.5.6 乙方按甲方规定的时间交货,如延迟交货则相关制作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赔 2023-2024 年度浙江省本级、杭州市印刷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5 偿甲方损失。 1.6 费用结算 1.6.1 付款时间和支付方式: 按月度进行结算,乙方根据工作量按月度开具增值 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15 个工作日内付款。 1.6.2 合同实施过程中,如出现未罗列《投标报价表》的项目制作内容,则按制作 内容属性分类结算。 1.6.3 甲方应对有关单据进行认真审核,审核无误后,须以转帐或支票方式向乙方 支付有关费用,一律不得采用现金结算。 1.7 质量保证 1.7.1 乙方应以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和国家质量标准为印刷品的设计制作依据,不 得擅自更改。 1.7.2 乙方保证所投产品是用优质材料制成,全新、未曾使用过,完全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且完全与投标文件所述产地、 质量、规格和性能相符。 1.7.3 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应接受及配合甲方的抽样检查,以确保印刷品质量。甲方 发现乙方生产的印刷品不符合要求的,乙方应无条件返工或更换,并自行承担由此 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1.7.4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印刷品转包、分包给其他方生产,否则甲方有权 终止合同。 1.7.5 乙方对其加工制作的印刷品提供1 年的质量保证,法律、法规或规章另有规 定时以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为准。 1.7.6 乙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的 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 法律责任和费用。
服务承诺:我公司承诺严格执行《2023-2024年度浙江省本级、杭州市印刷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全部条款和规定,在资质范围内和业务开展区域内全面履行响应承诺,服务标准不低于印刷经营服务规范及其他行业规定的相关条款,圆满完成印刷服务任务,确保质量,提供快捷、方便、满意的服务。 四、我公司承诺实行明码标价,优惠公开。我公司将设立浙江省本级、杭州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印刷柜台和专人接待,并在公司内明显位置公示市场公开报价、服务承诺以及印刷价格、质量、服务的监督管理办法等;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及时更新印刷价格信息;保证在与同类企业竞争中,不使用恶意竞价等非正当手段。 五、我公司承诺成立印刷服务团队,积极参与各种直接报价、竞价等;在参与各种印刷项目时,合理报价的优惠幅度不应低于承诺优惠率;受理印刷服务期间相关咨询、业务分办、项目疑义及服务投诉,并定期回访印刷采购人。在受理投诉24小时内,了解核实情况,经核实确属本企业相关当事人员责任的,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于7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 六、我公司24小时服务电话:0571-88233466,总协调人:郑春玉,职务:总经理,办公电话:0571-88233466,手机:13858148884。 七、我公司承诺对本项目“先服务、后结算”制度,依据采购人出具的有效函件(如公函、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或签署的合同、协议等实施印刷服务,原则上不在服务前要求采购人提供押金、抵押、信用授权等。如有特殊情况将与采购人协商,取得采购人同意后方予实施。 八、对于印刷服务,我公司承诺将按采购人需求制定详细的服务方案,并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合同,包括时间、地点、内容、费用及结算方式、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意外风险(至少应包括意外风险承担方式、承担种类及金额)等条款。 九、我公司承诺做到以下相关手续: (一)交印手续 1.采购人办理印刷业务时,填写《浙江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印刷送印单》(以下简称:送印单)。送印单上注明对印刷纸张的要求、印刷数量、印刷内容的具体要求,并加盖采购人公章。我公司和采购人据此确认,由我公司为采购人提供具体印刷服务。 2.我公司对送印单进行详细审核,并根据需要印刷的项目和收费标准在送印单上注明纸张费和印刷工费。在审核过程中,如发现送印单中内容不清楚的,及时告知采购人,根据采购人的修改意见,重新核价。 3.如使用采购人自带的电子文件,则录入费免收;如采购人未自带电子文件,则录入费由与采购人协商确定,并在送印单上明确具体金额。采购人自带纸张委托印刷的,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只收取印刷工费。 4.我公司按送印单上规定的时间完成。送印单一式两份,需由我公司、采购人双方经办人签字认可;我公司、采购人各持一份,并妥善保存送印单备查。 (二)校对服务 1.对采购人交印原稿进行录入排版、校对、出样,校对差错率不得高于万分之二。 2.将出样送交采购人校对,如对原稿的改动率小于百分之三十,我公司免费重新录入排版、校对、出样;如对原稿的改动率达到百分之三十,可以加收百分之二十的录入排版费,重新录入排版、校对、出样;采购人在校对无误的样稿上签字确认后,我公司安排正式印刷,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印刷费用。 3.送校过程中我公司提供不少于三次的免费上门送校,超过三次以后的费用由采购人与我公司协商解决。 (三)印刷成品的交接手续 1.我公司在送印单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对印刷成品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合格后,提前通知采购人做好交货准备,并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将印刷成品交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2.采购人仔细检查印刷成品时,如印刷成品的质量(包括纸张质量和印刷质量)、内容、数量都符合印刷要求、印刷费用计算合理,可在“结算单”上签字确认;如发现不符合要求或费用计算不合理的,采购人可以直接向我公司提出存在的问题,如我公司不能给予充分理由的答复,采购人可拒绝在“结算单”上签字,并可报请法定第三方机构对印刷成品质量进行鉴定。 (四)费用结算手续 1.基本费用结算 (1)可以选择按次结算或按月结算。结算时我公司向采购人提供下列单据: 1)填写全面、清楚的印刷服务发票; 2)每次印刷的送印单和结算单(结算单应分项标明纸张费、印刷工费,如有录入费或急件加价,则录入费或加价费用也应单独标明,并必须有采购人验收人签字)。 (2)采购人对有关单据审核无误后,须以转帐或支票方式向我公司支付有关费用,一律不得采用现金结算。 2.收费标准及优惠 (1)市场价×折扣率为采购最高限价。 (2)印刷费包括纸张费和印刷工费以及其它与印刷有关的所有费用及税金,除此以外无其他费用。 1)纸张费应不高于市场价; 2)印刷工费:印刷成品的简易包装费和上门送货费应包含在印刷工费用中;印刷工费均应包括但不限于录入排版费、制版费、上版费、印工费、装订费,以及其它与印刷有关的所有费用。 3)以上费用均含税金。 4)采购人有权对承诺的报价、收费比例以及提供的服务进行协商。 十、我公司承诺做到以下服务: (一)基本服务要求 1.保证采购人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积极主动与采购人配合,在不超过承诺的印刷期限内完成印刷工作。 2.设有专线服务电话7*24小时服务,不论业务量大小,随时响应采购人的各项要求,并按采购人要求免费提供上门服务。 3.对承接的印刷业务,单独建立帐户核算。 4.对采购人的印刷业务建立采购人档案,档案内容应有送印单、结算单,实行“两单合一”管理,开展跟踪服务,按要求向征集机构报送有关报表。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采购人经办人的廉政工作,防止腐败现象的出现。 (二)售后服务要求 1.提供印刷服务时,制版、印刷、装订要求应按不低于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执行。 2.对承印的物品,必须严格按响应时所承诺的内容进行服务,纸张品质应符合采购人的要求;所有印刷成品要字迹清楚、墨迹饱满、颜色无偏差、规格尺寸准确。 3.保证印刷所用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合同承诺的合格正品,完全符合质量和性能的要求。对于印刷技术、工艺或印刷材料的缺陷等其他由我公司造成的,费用由我公司承担。根据法定第三方机构的鉴定结果,如证明印刷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印刷材料等,采购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出索赔。 4.我公司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在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采取措施的,采购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所产生的风险和费用将由我公司承担。 十一、我公司具有健全承印验证制度、承印登记制度、印刷品保管制度、印刷品交付制度、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制度等。 十二、我公司承诺无条件响应征集通知的各项要求。 十三、我公司承诺按照国家、地方最新政策标准执行。 十四、我公司承诺对获知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及信息、软盘资料等)中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我公司承诺按照采购人的需要签订保密协议。 十五、我公司谨承诺,除上述内容外,响应文件中全部信息及承诺内容以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所填报的全部信息将成为本承诺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承诺书自我公司签字之日起至协议期满有效。
报价表:报价单.pdf
优惠率 55%
印刷服务(《印刷业管理条例》出版物:除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装帧封面外,可包含且不限于报纸、期刊、书籍等) 杭州海菁数码快印有限公司印刷服务(《印刷业管理条例》出版物:除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装帧封面外,可包含且不限于报纸、期刊、书籍等) 服务方案:一、项目服务方案 1.1 交印手续 1.1.1 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于1 小时内以邮件或短信形式将每批货物的交货时 间(满足甲方制作时间要求的基础上)发给甲方。 1.1.2 乙方对送印单进行详细审核,并根据需要印刷的项目和收费标准在送印单上 注明纸张费和印刷工费。在审核过程中,乙方如发现送印单中内容不清楚的,应及 时告知甲方。然后根据甲方的修改意见,重新核价。 1.1.3 乙方必须在送印单上注明完成印刷的时间,因急件等特殊情况,乙方应按不 高于合同的单价收取费用,该费用应在送印单上明确。 1.1.4 送印单一式两份,需由甲方、乙方双方经办人签字认可;甲方、乙方各持一 份。 1.2 服务范围和内容 1.2.1 本项目服务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各种规格的印刷品,所有的印刷品需要按项 目单位要求打包分类,并在包装上贴好相应标签,按要求配送或邮寄至指定地点。 1.3 印刷费用 1.3.1 乙方按照不超过承诺的单价和收费比例计算印刷费用,此单价和收费比例为 最高限价。 1.3.2 印刷费用包括:印刷工费,如果是急件的话,还包括急件的加价。印刷成品 的简易包装费和上门送货费应包含在印刷费用中。 1.3.3 印刷工费均包括录入排版费、印工费、装订费,以及其它与印刷有关的所有 费用。如甲方未自带电子文件,则录入费按甲方与乙方协商确定的,并在送印单上 明确的金额收取。 1.3.4 甲方有权对投标文件承诺的报价和收费比例,以及提供的服务进行协商。 1.3.5 以上费用均含税金。 2023-2024 年度浙江省本级、杭州市印刷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4 1.4 印刷成品的交货和验收 1.4.1 乙方负责印刷品运输,并承担运输过程所产生的所有费用。乙方应按照以下 时间、地点和方式向甲方交付本合同项下的印刷品: 1.4.2 交货时间: 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 1.4.3 交货地点: 甲方办公所在地。 1.4.4 交货方式: 按实际批次交货。 1.4.5 乙方交付的印刷品应当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规格型号等要求。 1.4.6 甲方将对乙方交付的印刷品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型号、规格、 数量、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等。对印刷品进行验收时,如发现有任何损坏、缺 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情况,甲方有权拒收。 1.4.7 如果甲方在印刷品使用过程中,发现印刷品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合同要求 的其他情况,有权随时要求退货和更换,乙方应即时满足甲方要求,并承担由此引 起的所有损失(费用)。 1.4.8 乙方承担印刷品交付给甲方之前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 1.5 基本服务要求 1.5.1 保证甲方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积极主动与甲方配合,并在不超过承诺的印 刷期限内完成印刷工作。 1.5.2 设有专线服务电话7*24 小时服务,不论业务量大小,随时响应甲方的各项 要求,并按甲方要求免费提供上门服务。 1.5.3 公司应派专人在项目单位地点定点服务,负责出版资料原稿质量和数量的检 查、整理、统计和记录工作;负责原稿和成品的接送工作;负责成品质量和数量的 检查、整理、统计和记录工作。 1.5.4 乙方保证妥善保管资料,并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有关 信息向第三方披露; 1.5.5 对甲方的印刷业务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应有文本印刷需求单、制作清单、送 货单。 1.5.6 乙方按甲方规定的时间交货,如延迟交货则相关制作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赔 2023-2024 年度浙江省本级、杭州市印刷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5 偿甲方损失。 1.6 费用结算 1.6.1 付款时间和支付方式: 按月度进行结算,乙方根据工作量按月度开具增值 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15 个工作日内付款。 1.6.2 合同实施过程中,如出现未罗列《投标报价表》的项目制作内容,则按制作 内容属性分类结算。 1.6.3 甲方应对有关单据进行认真审核,审核无误后,须以转帐或支票方式向乙方 支付有关费用,一律不得采用现金结算。 1.7 质量保证 1.7.1 乙方应以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和国家质量标准为印刷品的设计制作依据,不 得擅自更改。 1.7.2 乙方保证所投产品是用优质材料制成,全新、未曾使用过,完全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且完全与投标文件所述产地、 质量、规格和性能相符。 1.7.3 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应接受及配合甲方的抽样检查,以确保印刷品质量。甲方 发现乙方生产的印刷品不符合要求的,乙方应无条件返工或更换,并自行承担由此 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1.7.4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印刷品转包、分包给其他方生产,否则甲方有权 终止合同。 1.7.5 乙方对其加工制作的印刷品提供1 年的质量保证,法律、法规或规章另有规 定时以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为准。 1.7.6 乙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的 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 法律责任和费用。
服务承诺:我公司承诺严格执行《2023-2024年度浙江省本级、杭州市印刷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全部条款和规定,在资质范围内和业务开展区域内全面履行响应承诺,服务标准不低于印刷经营服务规范及其他行业规定的相关条款,圆满完成印刷服务任务,确保质量,提供快捷、方便、满意的服务。 四、我公司承诺实行明码标价,优惠公开。我公司将设立浙江省本级、杭州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印刷柜台和专人接待,并在公司内明显位置公示市场公开报价、服务承诺以及印刷价格、质量、服务的监督管理办法等;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及时更新印刷价格信息;保证在与同类企业竞争中,不使用恶意竞价等非正当手段。 五、我公司承诺成立印刷服务团队,积极参与各种直接报价、竞价等;在参与各种印刷项目时,合理报价的优惠幅度不应低于承诺优惠率;受理印刷服务期间相关咨询、业务分办、项目疑义及服务投诉,并定期回访印刷采购人。在受理投诉24小时内,了解核实情况,经核实确属本企业相关当事人员责任的,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于7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 六、我公司24小时服务电话:0571-88233466,总协调人:郑春玉,职务:总经理,办公电话:0571-88233466,手机:13858148884。 七、我公司承诺对本项目“先服务、后结算”制度,依据采购人出具的有效函件(如公函、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或签署的合同、协议等实施印刷服务,原则上不在服务前要求采购人提供押金、抵押、信用授权等。如有特殊情况将与采购人协商,取得采购人同意后方予实施。 八、对于印刷服务,我公司承诺将按采购人需求制定详细的服务方案,并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合同,包括时间、地点、内容、费用及结算方式、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意外风险(至少应包括意外风险承担方式、承担种类及金额)等条款。 九、我公司承诺做到以下相关手续: (一)交印手续 1.采购人办理印刷业务时,填写《浙江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印刷送印单》(以下简称:送印单)。送印单上注明对印刷纸张的要求、印刷数量、印刷内容的具体要求,并加盖采购人公章。我公司和采购人据此确认,由我公司为采购人提供具体印刷服务。 2.我公司对送印单进行详细审核,并根据需要印刷的项目和收费标准在送印单上注明纸张费和印刷工费。在审核过程中,如发现送印单中内容不清楚的,及时告知采购人,根据采购人的修改意见,重新核价。 3.如使用采购人自带的电子文件,则录入费免收;如采购人未自带电子文件,则录入费由与采购人协商确定,并在送印单上明确具体金额。采购人自带纸张委托印刷的,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只收取印刷工费。 4.我公司按送印单上规定的时间完成。送印单一式两份,需由我公司、采购人双方经办人签字认可;我公司、采购人各持一份,并妥善保存送印单备查。 (二)校对服务 1.对采购人交印原稿进行录入排版、校对、出样,校对差错率不得高于万分之二。 2.将出样送交采购人校对,如对原稿的改动率小于百分之三十,我公司免费重新录入排版、校对、出样;如对原稿的改动率达到百分之三十,可以加收百分之二十的录入排版费,重新录入排版、校对、出样;采购人在校对无误的样稿上签字确认后,我公司安排正式印刷,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印刷费用。 3.送校过程中我公司提供不少于三次的免费上门送校,超过三次以后的费用由采购人与我公司协商解决。 (三)印刷成品的交接手续 1.我公司在送印单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对印刷成品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合格后,提前通知采购人做好交货准备,并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将印刷成品交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2.采购人仔细检查印刷成品时,如印刷成品的质量(包括纸张质量和印刷质量)、内容、数量都符合印刷要求、印刷费用计算合理,可在“结算单”上签字确认;如发现不符合要求或费用计算不合理的,采购人可以直接向我公司提出存在的问题,如我公司不能给予充分理由的答复,采购人可拒绝在“结算单”上签字,并可报请法定第三方机构对印刷成品质量进行鉴定。 (四)费用结算手续 1.基本费用结算 (1)可以选择按次结算或按月结算。结算时我公司向采购人提供下列单据: 1)填写全面、清楚的印刷服务发票; 2)每次印刷的送印单和结算单(结算单应分项标明纸张费、印刷工费,如有录入费或急件加价,则录入费或加价费用也应单独标明,并必须有采购人验收人签字)。 (2)采购人对有关单据审核无误后,须以转帐或支票方式向我公司支付有关费用,一律不得采用现金结算。 2.收费标准及优惠 (1)市场价×折扣率为采购最高限价。 (2)印刷费包括纸张费和印刷工费以及其它与印刷有关的所有费用及税金,除此以外无其他费用。 1)纸张费应不高于市场价; 2)印刷工费:印刷成品的简易包装费和上门送货费应包含在印刷工费用中;印刷工费均应包括但不限于录入排版费、制版费、上版费、印工费、装订费,以及其它与印刷有关的所有费用。 3)以上费用均含税金。 4)采购人有权对承诺的报价、收费比例以及提供的服务进行协商。 十、我公司承诺做到以下服务: (一)基本服务要求 1.保证采购人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积极主动与采购人配合,在不超过承诺的印刷期限内完成印刷工作。 2.设有专线服务电话7*24小时服务,不论业务量大小,随时响应采购人的各项要求,并按采购人要求免费提供上门服务。 3.对承接的印刷业务,单独建立帐户核算。 4.对采购人的印刷业务建立采购人档案,档案内容应有送印单、结算单,实行“两单合一”管理,开展跟踪服务,按要求向征集机构报送有关报表。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采购人经办人的廉政工作,防止腐败现象的出现。 (二)售后服务要求 1.提供印刷服务时,制版、印刷、装订要求应按不低于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执行。 2.对承印的物品,必须严格按响应时所承诺的内容进行服务,纸张品质应符合采购人的要求;所有印刷成品要字迹清楚、墨迹饱满、颜色无偏差、规格尺寸准确。 3.保证印刷所用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合同承诺的合格正品,完全符合质量和性能的要求。对于印刷技术、工艺或印刷材料的缺陷等其他由我公司造成的,费用由我公司承担。根据法定第三方机构的鉴定结果,如证明印刷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印刷材料等,采购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出索赔。 4.我公司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在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采取措施的,采购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所产生的风险和费用将由我公司承担。 十一、我公司具有健全承印验证制度、承印登记制度、印刷品保管制度、印刷品交付制度、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制度等。 十二、我公司承诺无条件响应征集通知的各项要求。 十三、我公司承诺按照国家、地方最新政策标准执行。 十四、我公司承诺对获知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及信息、软盘资料等)中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我公司承诺按照采购人的需要签订保密协议。 十五、我公司谨承诺,除上述内容外,响应文件中全部信息及承诺内容以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所填报的全部信息将成为本承诺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承诺书自我公司签字之日起至协议期满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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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率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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