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乐清市石帆街道贾岙村和美乡村建设项目-村自筹提升项目(上贾岙)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81.89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4/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1.89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浦银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浙江民益建设有限公司81.89万元
中标联系人倪晓伟
公告正文
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招标项目乐清市石帆街道贾岙村和美乡村建设项目-村自筹提升项目(上贾岙),招标人为乐清市石帆街道贾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 浙江浦银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进行招标代理,于 2024年4月30日 在乐清市人民政府石帆街道办事处食堂二楼会议室开标。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 2024年5月1日始三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名次
中标候选人
是否乐清企业
报价(元)
项目负责人
1
浙江民益建设有限公司

 818922
倪晓伟

 
 废标及废标依据
投标人名称
废标理由
废标依据
浙江弘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中未提供《项目班组人员配备情况表》中人员的社保部门的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正常缴费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复印件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须知→(八)评标办法和标准→35.1(10)“为了防止投标人“挂靠”和递交虚假材料参加投标,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时严格审查,即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的投标企业名称、企业营业执照单位名称、企业资质证书单位名称、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如有)和项目负责人的社会养老保险缴款单位(需提供社保部门的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正常缴费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复印件,投标人仅提供单位参保花名册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保证金出票单位等内容相一致,需提供相关审查资料复印件”的规定

 
异议受理部门:
乐清市石帆街道贾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电话:13706606598
投诉受理部门:
乐清市石帆街道纪工委                          电话:0577-61319086/0577-62306909
 
附未中标单位名单: 
合鑫建设有限公司
温州华科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弘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乐清市石帆街道贾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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