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清河镇人民政府方城县2023年清河镇基础设施及产业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金额
191.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7/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91.5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1991362390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隆运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女士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方财磋商采购-2023-16
2、采购项目名称:清河镇人民政府方城县2023年清河镇基础设施及产业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6月14日
5、评审日期:2023年07月03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方财磋商采购-2023-16-1 清河镇门庄村、草场坡村护河堤建设 河南中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方城县城关镇赭阳街道办事处营坊社区一组门牌号20 1,915,000.00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清河镇门庄村、草场坡村护河堤建设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的全部内容 30 日历天 吴章兵 241212293218
三、评审专家名单
王秀霞,孙荣荣,王东伟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以现金形式交至代理公司
收费金额:23,0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方城县)》(http://ggzyjy.fangcheng.gov.cn)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文件中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质疑函(邮寄、传真不予受理且授权代表需提交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可查询社会保险证明,提供查询方式及网页截图,书面质疑文件应该有质疑内容、法律法规依据及必须附有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确切来源依据、单位名称、公章、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无效质疑),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清河镇清政路6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199136239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隆运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阳市溧河物流园电商大厦802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77672636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志峰
联系方式:19913623906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