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普洱综交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车+X”综合运营项目(车辆购置)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370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4/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pzcg(招)2024-1-28
预算金额370万元
招标联系人彭师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普招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师13577999961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0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22
公告正文

普洱综交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车+X”综合运营项目(车辆购置)二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PZCG(招)2024-1-28)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普洱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普洱综交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车+X”综合运营项目(车辆购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70.00 万元,招标人为普洱综交运输服务有限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370.00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4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一标段; (002)二标段; (003)三标段; (004)四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扫描 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2.1 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 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信息记录(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2.1.2.2 提供投标人 2021 年度或 2022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 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提供自投标文 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1.4.1 提供投标人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3 年 01 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3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1.4.2 提供投标人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3 年 01 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3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1.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1.5.1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2.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2.3 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 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 得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2 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扫描 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2.1 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 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信息记录(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2.1.2.2 提供投标人 2021 年度或 2022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 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提供自投标文 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1.4.1 提供投标人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3 年 01 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3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1.4.2 提供投标人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3 年 01 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3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1.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1.5.1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2.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2.3 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 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 得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3 三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扫描 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2.1 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 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信息记录(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2.1.2.2 提供投标人 2021 年度或 2022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 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提供自投标文 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1.4.1 提供投标人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3 年 01 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3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1.4.2 提供投标人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3 年 01 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3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1.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1.5.1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2.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2.3 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 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 得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4 四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扫描 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2.1 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 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信息记录(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2.1.2.2 提供投标人 2021 年度或 2022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 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提供自投标文 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1.4.1 提供投标人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3 年 01 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3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1.4.2 提供投标人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3 年 01 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3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1.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1.5.1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2.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2.3 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 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
得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4 月 0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4 月 09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3.1 时间 2024 年 04 月 01 日至 2024 年 04 月 09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3.2 地点:云南普招项目 咨询有限公司(普洱市旅游环线环城叠翠 2 栋 2-2-3 号)。3.3 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 投标人请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获取招标文件。3.4 售价:人民币 600.00 元/本,售后不退。▲3.5 未按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及地点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4 月 22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云南普招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普洱市旅游环线环城叠翠 2 栋 2-2-3 号二楼会 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4 月 22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云南普招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普洱市旅游环线环城叠翠 2 栋 2-2-3 号二楼会 议室)
七、其他
招标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普洱综交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车+X”综合运营项目(车辆购置);
1.2 项目编号:PZCG(招)2024-1-28;
1.3 预算金额:约 370.00 万元;
1.4 招标内容:
序号 标段 产品(项目)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招标控制价(总价) 单位:万元
1 一标段 智能电混双擎 SUV 4 辆 115.00
2 二标段 插电式混动中型 SUV 越野车 4 辆 76.00
3 三标段 插混系统 MPV 商务车 3 辆 74.00
4 四标段 插电式混动系统中大型 suv 4 辆 105.00
注:本项目为普洱综交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车+X”综合运营项目(车辆购置),本项目划分 四个标段,必须对所投标段所有内容作出完整唯一的投标报价(报价包含投标产品至交货地 点的运杂费、包运输、包上牌、送达指定地点、保险、税金(包括购置税和车船税等)、质 保、售后服务、招标代理服务费等全费用包干),不得出现缺项、漏项或无报价情况,否则 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具体要求等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1.5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送至交货地点(调试期以具体合同签订时为准)。
1.6 交货地点:普洱综交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人指定地点);
1.7 质量要求:按国家及相关行业验收标准和甲方采购需求,一次性验收合格;1.8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普洱综交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普洱综交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思茅镇边城东路 19 号 联 系 人:彭师
电 话:1848728476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普招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普洱市旅游环线环城叠翠 2 栋 2-2-3 号 联 系 人: 胡师
电 话: 13577999961
电子邮件: peynpz@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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