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行唐县第一中学、南桥镇中心第二幼儿园建设项目二标段招标失败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8/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1100000190205122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行唐县教育局
招标联系人刘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中誉工程项目管理河北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吕昭昭1520001353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0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1
公告正文
招标项目名称: 行唐县第一中学、南桥镇中心第二幼儿园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E1100000190205122001
招标公告名称: 行唐县第一中学、南桥镇中心第二幼儿园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E1100000190205122001001
原公告内容:

行唐县第一中学、南桥镇中心第二幼儿园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行唐县第一中学、南桥镇中心第二幼儿园建设项目已由行唐县行政审批局以行审批【2023】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行唐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冀财教【2022】141号,2023年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中央补助资金;冀财教【2022】152号,2023年中央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冀财教【2022】180号,2023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省级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行唐县教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行唐县第一中学、南桥镇中心第二幼儿园校内建设规模及内容:行唐县第一中学操场建设面积共计约10868㎡;行唐县南桥镇中心第二幼儿园新建综合楼建筑面积约1433㎡,新建消防泵房建筑面积约197㎡,新建大门及围墙等附属工程。工期:一标段180日历天;二标段90日历天最高限价:一标段4805841.95元;二标段1185025.95元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建安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2其他要求: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小组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7-31 09:00至2023-08-04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交易平台(”及“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投标人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8-21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递交已固化并且使用单位CA加密后的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电子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本项目投标人必须通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评标过程,及时回复专家的质疑。专家通过评标系统辅助功能的“澄清质疑”发出质疑,投标人通过平台交易系统的“澄清答疑”进行回复。投标人在评委专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答疑,否则后果自负。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冀建建市【2020】68 号《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方案》要求: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2、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4、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5、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6、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7、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行唐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行唐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 中誉工程项目管理河北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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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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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刘老师
联系人: 吕昭昭
电话:
82695235
电话: 15200013535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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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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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本标段废标,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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