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龙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本码酒店品牌使用及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非政府采购)
浙江龙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德清恒美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本码酒店品牌使用及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莫高采【2022】第028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非政府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最高限价
(一)五星标准
序号 |
具体类目 |
下述所列的全部费用,超过此限价(不含本数)任一项均按无效标处理。 |
1 |
品牌申请费 |
不超过50万元 |
2 |
技术咨询服务费 |
不超过65万元 |
3 |
基本管理费、品牌使用及营销费用 |
自酒店开业日(含试营业开业日)起,不超过酒店总营业收入的3.0%计提。 |
4 |
预订系统输送费 |
经过中央预订系统所产生预订的客房类订单按实际订单金额8%支付,餐饮类订单按实际订单金额的5%支付。 |
5 |
奖励管理费 |
营业利润率≦20%,不收取奖励管理费; 20%<营业利润率≦30%,按GOP的2%计提; 30%<营业利润率≦40%,按GOP的4%计提; 40%<营业利润率≦50%,按GOP的6%计提; 营业利润率大于50%,按GOP的8%计提。 |
(二)四星标准
序号 |
具体类目 |
下述所列的全部费用,超过此限价(不含本数)任一项均按无效标处理。 |
1 |
品牌申请费 |
不超过65万元 |
2 |
技术咨询服务费 |
不超过5万元 |
3 |
基本管理费、品牌使用及营销费用 |
自酒店开业日(含试营业开业日)起,不超过酒店总营业收入的3.5%计提。 |
4 |
预订系统输送费 |
经过中央预订系统所产生预订的客房类订单按实际订单金额8%支付,餐饮类订单按实际订单金额的5%支付。 |
5 |
奖励管理费 |
营业利润率≦30%,不收取奖励管理费; 30%<营业利润率≦40%,按GOP的2%计提; 40%<营业利润率≦50%,按GOP的3%计提; 50%<营业利润率≦60%,按GOP的4%计提; 营业利润率大于60%,按GOP的6%计提。 |
(三)轻奢品牌
序号 |
具体类目 |
下述所列的全部费用,超过此限价(不含本数)任一项均按无效标处理。 |
1 |
品牌申请费 |
不超过65万元 |
2 |
技术咨询服务费 |
不超过10万元 |
3 |
基本管理费、品牌使用及营销费用 |
自酒店开业日(含试营业开业日)起,按酒店总营业收入的3.5%计提。 |
4 |
预订系统输送费 |
经过中央预订系统所产生预订的客房类订单按实际订单金额8%支付,餐饮类订单按实际订单金额的5%支付。 |
5 |
奖励管理费 |
营业利润率≦30%,不收取奖励管理费; 30%<营业利润率≦40%,按GOP的2%计提; 40%<营业利润率≦50%,按GOP的3%计提; 50%<营业利润率≦60%,按GOP的4%计提; 营业利润率大于60%,按GOP的6%计提。 |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A. 拟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具有开具相应税点增值税发票能力的供应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总公司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分公司),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必须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标,否则,相关竞标均无效。
C. 拟供应商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四星级及以上酒店管理服务工作经验。
D.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E.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六.采购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22-8-24至2022-8-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报名/发售地址:德清县武康街道英溪南路153号4楼(浙江龙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
3.采购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274065448@qq.com邮箱)并及时联系代理机构办理获取采购文件事宜,供应商报名成功后可依法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价300元,可以通过转账方式支付,支付账号为如下:
单位名称:浙江龙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即德清县农商银行营业部),行号402336100017,
银行账号:201000012357182。
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缴纳到指定的账户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投标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A.填写投标报名登记表(网上自行下载);
B.投标单位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C.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供应商前来认购招标文件, 供应商未按规定时间要求提出质疑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9月13日09:30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开标为不见面形式,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寄(送)达至德清县舞阳街道曲园南路707号芯片大楼2幢7楼工程部706室,联系人:章女士,联系电话:13567184275。逾期到达(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如因投标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寄(送)达从而产生不利于各投标单位的任可后果由各投标单位自负。
注:本项目开标、评标全过程实施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湖州莫干山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督人员在监督场所内开展对开标、评标的全过程监督工作。
九.开标时间:2022年9月13日09:30
十.开标地址:德清县舞阳街道曲园南路707号2幢2楼开标室(高新集团)
十一.投标保证金:无
十二.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逾期将不再受理),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公司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湖州莫干山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诉。
2.投标截止时资格审查应提供以下资料:【投标供应商是否具有投标资格在开标结束后进行审查确认,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的投标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A.投标单位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B.投标单位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C.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D.项目负责人相关证明材料
E.投标单位的其他投标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投标供应商为总公司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则须提供此项;其中财产证明材料可以是房产权证、车辆行驶证或其他固定资产等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本项目不集中组织现场考察,需要供应商自行联系采购人进行现场考察和调研。
4.本次开标为不见面形式,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无须现场参加投标活动。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德清恒美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2、采购代理公司名称:浙江龙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能超、彭秋洁
联系电话:0572-8060559
地址:德清县武康街道英溪南路153号4楼
3、备案管理部门:湖州莫干山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72-8210891?
十四、本次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发布媒体:
1.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
2.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eqing.gov.cn/cms/。
十五、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归本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浙江龙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