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成都全景宜安医学影像诊断中心装修工程、成都武侯全景怡安门诊部装修工程结算审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0/04/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cwzdl-202004-whwt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戴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先生028-85446608
标书截止时间2020/04/15
投标截止时间2020/04/20
公告正文
采购项目名称 成都全景宜安医学影像诊断中心装修工程、成都武侯全景怡安门诊部装修工程结算审计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SCWZDL-202004-WHWT01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行政区划 武侯区
公告发布时间 2020-04-08
采购人 成都市武侯区卫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三段53号4楼408号 联 系 人:戴老师 联系电话:028-85015792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房 联 系 人:胡先生、罗先生、范女士 联系电话:028-85446608、85445511、85045522-8828 传 真:028-85431100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 系 人:胡先生、罗先生、范女士 联系电话:028-85446608、85445511、85045522-8828 传 真:028-85431100
项目包个数 1
各包描述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在本项目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内,请登录网址:http://www.scwzzbdl.com进行注册后报名,网上注册及报名咨询联系电话:028-85446608/028-85445511转8002)。注册成功后进入项目采购公告点击报名,具体流程详见“报名操作指南”。报名成功即可在该网站下载项目的磋商文件,具体售价详见报名网页。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起止时间 2020-04-09 09:00:00至2020-04-15 17:00:00
磋商文件售价 1000元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有意参加本项目者,在本项目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内,请登录网址:http://www.scwzzbdl.com进行注册后报名,网上注册及报名咨询联系电话:028-85446608/028-85445511转8002)。注册成功后进入项目采购公告点击报名,具体流程详见“报名操作指南”。报名成功即可在该网站下载项目的磋商文件,具体售价详见报名网页。
供应商报名方式 http://www.scwzzbdl.com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起止时间 2020-04-20 10:00:00至2020-04-20 10:30:00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下川藏立交内侧)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供应商接受资格审查及参加磋商时间 2020-04-20 10:30:00
供应商接受资格审查及参加磋商地点 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下川藏立交内侧)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供应商交纳询价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金额(人民币):3200元; 交款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 收款单位: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320 220 102 200 057 000 16 开户银行:成都银行金府路支行 交款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转账,电汇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若以保函方式提交的,需提交保函原件并以保函生效时间为准,保函生效日期需在磋商保证金交款截止时间之前。) 注:转账,电汇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若以金融机构保函方式缴纳的按以下要求提交: 1.投标保函的格式以金融机构的格式为准,投标保函的内容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保证金金额、保函的有效期(应当算至投标有效期后三十日)、担保的内容(即:如因供应商原因发生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由担保方向受益人足额支付磋商保证金)。受益人为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 供应商必须在磋商保证金交款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提交保函原件供验证,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将被拒绝接收。 3. 递交和退还投标保函原件时供应商须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鲜章);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鲜章).
备注 按川价发2008【141】号文件规定,下浮15%记取为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超过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本公告一切内容以法定信息发布媒体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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