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01-320582-89-01-27170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郑丽文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新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靓靓0512-6759900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4
公告正文
张靖皋长江大桥地方道路配套工程勘察设计及设计咨询
ZJGDL-SJ、ZJGDL-ZX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张靖皋长江大桥地方道路配套工程已经张家港市行政审批局以张行审投〔2023〕93号文(项目代码:2301-320582-89-01-271707)批准,招标人为张家港市交通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苏州新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张靖皋长江大桥地方道路配套工程勘察设计及设计咨询ZJGDL-SJ、ZJGDL-ZX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并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张靖皋长江大桥地方道路配套工程项目起于港丰公路,线位自北向南延伸,与张靖皋过江通道共走廊,于规划兴南路处与张靖皋过江通道分离;向南下穿疏港高速,止于晨丰公路,路线全长约5.1km,道路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安费约3.71亿元。
(2)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设2个标段,即ZJGDL-SJ、ZJGDL-ZX标段,其中:
ZJGDL-SJ标段招标内容为:勘察(测)、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综合管线的迁移设计、专项设计(评估)、后续服务等工作。其中:
①勘察(测)是指为满足设计与技术审查需要而进行的初勘、详勘、测量、地下物探(提供物探报告并通过审查备案)等工作,勘察成果需设计咨询单位复核并经业主组织评审通过后方可进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②综合管线的迁移设计:主要涉及供电、自来水、污水、雨水、通信、燃气、蒸汽等管线的迁移设计。调查沿线所有管线的走向、位置、标高,提供管线综合迁移规划设计、管线综合标准横断面图、管线综合节点平衡表、现状管线保护加固图、现状废除管线工程数量表,并需配合后续的水、电、燃气、蒸汽等专项设计、施工;
③专项设计(评估):对洪评、涉及高速公路及国省道安全评估、品质工程、环保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防雷等进行专项设计(评估),配合公安交警部门进行智能化交通设计、配合路灯管理部门进行路灯照明设计、配合绿化设计。按照《江苏省打造公路水运品质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品质工程专项设计(评估),并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品质工程评价实施办法》附件3评价打分表要求的工程设计内容进行设计;环保专项设计中必须进行扬尘污染防控设计,并将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用列入概预算;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设计需满足交通运输部《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等相关要求;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洪评、涉及高速公路及国省道安全评估等必须通过相关部门审查或取得相关批复文件。
④后续服务包括初步设计阶段即派驻现场工作人员、协助初步设计概算审查、组织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配合编制技术规范,配合招标、设计交底、施工配合、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设计变更。合同实施过程中业主有根据设计人完成设计的进度和质量情况酌情调整的权利。
ZJGDL-ZX标段招标内容为:本项目勘察(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所有内容设计审核、针对施工图设计的强制性审查(含勘察),并提供项目建设期间和招标人要求的关于本项目其他设计咨询服务工作。
(3)服务周期
①ZJGDL-SJ标段服务周期:
1)初步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提交全部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文件)等相关资料,直至取得初步设计批复;
2)施工图设计周期:自通过初步设计批复之日起60天内提交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含预算文件)、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直至取得施工图设计批复;
3)勘察资料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设计进度的要求,成果在施工图设计完成后与设计成果一起提交;
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
5)在此期间须根据业主要求分批及时提交有关文件。招标人有权对上述计划进行调整,勘察设计单位应遵照执行。
②ZJGDL-ZX标段服务周期:设计咨询工作需与设计工作同步开展,且咨询成果完成时间应满足各阶段设计文件的报审报批时间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项目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工程设计甲级或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专业工程设计甲级或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③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及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牵头人)2018年1月1日至今(以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的交/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一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设计项目;
(3)人员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2018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一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且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并提供其在社保系统打印的三个月(三个月为2022年12月-2023年2月)或以上本单位的社保缴费明细【社保缴费明细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4)信誉要求:
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为“B级”或以上级别,在苏州市公路水运市场从业单位履约考核等级为“暂良”级或以上级别;
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注:联合体投标的,上述信誉均以联合体各方等级低的计。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工程设计甲级或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的信用档案均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且联合体的信用等级按联合体成员中信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已上传至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联合体各方均应分别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预约,提交网上报表,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本项目此次招标的2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最多能中标1个标段,具体详见本项目评标办法。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 )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5.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和参考资料(如有)。
5.3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6.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上传,但牵头人和成员单位均须填写生成《投标报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张家港市交通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张家港市交通大厦
电    话:0512-55610709
联 系 人:郑丽文
 
招标代理:苏州新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嘉元路1060号中翔金融大厦9005室
电  话:0512-67599004
联系人:孙靓靓、马银霞
邮  箱:xczxsz@126.com
9、其他
(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
(2)本项目预约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4日13时00分。
(3)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3年4月24日13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4日13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8楼开标室(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滨河路1号  国泰金融广场C座)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确定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即入围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投标人)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对第二个信封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批量解密。
(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参加不同标段投标的投标人须分标段分别下载招标文件、编制及上传投标文件。
(6)特别提醒:
①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需在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并完成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副联(联合体成员单位切勿单独预约,只能在系统中接受联合体牵头人的邀请,并确认接受邀请),若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预约不成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②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文)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可以采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信用评价及履约考核以省厅、苏州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7)特别说明:
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交通部《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2018年版)(以下简称《公路设计标准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公路设计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公路设计标准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公路设计标准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公路设计标准文件》为准。《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2018年版)、《标准勘察招标文件》(2017年版)及《标准设计招标文件》(2017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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