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龙浦村徐后庄内及八里庄南北路新铺水泥路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1/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zp2024111200165
预算金额38.1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主任13064977118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苍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江工19850621819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XZP2024111200165
项目名称: 龙浦村徐后庄内及八里庄南北路新铺水泥路工程
建设单位:连云港市海州区浦南镇龙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条件
龙浦村徐后庄内及八里庄南北路新铺水泥路工程(招标项目编号:CW20241112),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8.105123万元,招标人为;连云港市海州区浦南镇龙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开标时间及地点
其他
连云港苍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连云港市海州区浦南镇龙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就龙浦村徐后庄内及八里庄南北路新铺水泥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1标段编号:CW20241112 1.2标段名称:龙浦村徐后庄内及八里庄南北路新铺水泥路工程1.3最高投标限价:381051.23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1.4项目需求:新铺水泥路工程,具体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1.5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1.6工期:15天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投标人须具备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有效期内),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4、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劳动合同及在本单位缴纳近 6 个月(2024年5月-2024年10月)的社会保险连续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5、法人授权委托书;6、投标人承诺书;7、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要求投标人提交自行查询结果。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苏建规字【2017】1号、连建发【2021】338号及连建发【2021】336号。需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自行承诺,具体包括:无行贿犯罪记录(必须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投标人对无不良行为自行承诺后并不解除招标人对其进行查询。说明:(1)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时间从发布本招标公告之日起开始倒推。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22】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 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0】3号文、连清办【2021】3号文、苏清办【2021】5号、苏清办【2022】17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6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7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 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规定。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须为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 “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合格企业。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为,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至 2024 年11月18日18点(工作日); 2.获取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港城新世界二号楼八楼3.获取方式: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企业介绍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报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及投标单位近六个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注:授权以上所有报名材料均需提供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留存。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15时00分; (北京时间)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港城新世界二号楼八楼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3份 U盘:1份 (需胶装完好)五.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六. 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八、采购联系事项1.招标人:连云港市海州区浦南镇龙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联系人:13064977118联系电话:李主任2.采购代理机构:连云港苍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江工联系电话:19850621819 联系地址:海州区凤凰大道1号港城新世界2号楼8楼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连云港市海州区浦南镇龙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浦南镇龙浦村
联系人:
李主任
电话:
13064977118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
连云港苍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凤凰大道1号2号楼办公817号
联系人:
江工
电话:
19850621819
电子邮件:
项目名称: 龙浦村徐后庄内及八里庄南北路新铺水泥路工程
建设单位:连云港市海州区浦南镇龙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条件
龙浦村徐后庄内及八里庄南北路新铺水泥路工程(招标项目编号:CW20241112),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8.105123万元,招标人为;连云港市海州区浦南镇龙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 |
范围 | 龙浦村徐后庄内及八里庄南北路新铺水泥路工程;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4-11-21 15:00 |
开标地点 | 连云港市海州区港城新世界二号楼八楼 |
其他
连云港苍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连云港市海州区浦南镇龙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就龙浦村徐后庄内及八里庄南北路新铺水泥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1标段编号:CW20241112 1.2标段名称:龙浦村徐后庄内及八里庄南北路新铺水泥路工程1.3最高投标限价:381051.23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1.4项目需求:新铺水泥路工程,具体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1.5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1.6工期:15天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投标人须具备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有效期内),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4、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劳动合同及在本单位缴纳近 6 个月(2024年5月-2024年10月)的社会保险连续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5、法人授权委托书;6、投标人承诺书;7、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要求投标人提交自行查询结果。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苏建规字【2017】1号、连建发【2021】338号及连建发【2021】336号。需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自行承诺,具体包括:无行贿犯罪记录(必须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投标人对无不良行为自行承诺后并不解除招标人对其进行查询。说明:(1)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时间从发布本招标公告之日起开始倒推。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22】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 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0】3号文、连清办【2021】3号文、苏清办【2021】5号、苏清办【2022】17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6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7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 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规定。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须为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 “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合格企业。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为,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至 2024 年11月18日18点(工作日); 2.获取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港城新世界二号楼八楼3.获取方式: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企业介绍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报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及投标单位近六个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注:授权以上所有报名材料均需提供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留存。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15时00分; (北京时间)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港城新世界二号楼八楼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3份 U盘:1份 (需胶装完好)五.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六. 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八、采购联系事项1.招标人:连云港市海州区浦南镇龙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联系人:13064977118联系电话:李主任2.采购代理机构:连云港苍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江工联系电话:19850621819 联系地址:海州区凤凰大道1号港城新世界2号楼8楼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连云港市海州区浦南镇龙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浦南镇龙浦村
联系人:
李主任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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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连云港苍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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