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2023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宝应大河南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施工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宝应县2023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宝应大河南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已由扬州市水利局、扬州市财政局《关于宝应县2023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宝应大河南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扬水农〔2022〕30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省级财政补助及地方配套资金。目前工程投资计划已落实,各项招标手续齐全,招标人宝应县农村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处现委托扬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施工单位,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近年来,根据《江苏省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的要求,全省各地开展了以水土流失防治为主要内容的小流域综合治理,作为江苏省水利发展的有机组成部分,结合项目区水土流失现状和治理的紧迫程度,以及当地的社会经济状况和当地乡镇、村庄和居民对水土流失治理的意愿和积极性,宝应县计划开展2023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宝应大河南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2.2 招标范围
本次实施的宝应县2023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宝应大河南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工程等别为Ⅴ等,主要建筑物为5级,次要建筑物及临时工程均为5级。主要工程位于宝应大河南小流域南部,涉及闵家河、新民河、朱家河、宋庄河、一横河等5条河道,主要的治理措施有工程措施和林草措施、保土耕作措施等。
2.3 投资规模:本工程概算总投资为500万元,其中建安投资为419.41万元。
2.4 工期要求:83日历天,本工程施工计划于2023年3月30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令为准),2023年6月20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缺陷责任期另计)。
2.5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2334-2013)及江苏省相关行业规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要求为独立法人,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应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在本单位注册(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2年11月-2023年1月的社保原件复印件,上传至系统中);无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的在建工程,需符合江苏省水利厅苏水基〔2016〕17号文,出具无在手工程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后。
关于无在建工程界定: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2)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下称“三类人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目前投标(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投标单位信用等级不低于扬州市水利局最新评定的D级(信用等级相关规定见:扬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关于公布<扬州市水利工程2020年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等级评定结果》的公告,若上一个年度无扬州市信用等级的,参考其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初次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登记的投标单位,其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为B级)。
3.5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公布的信息为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3年3月2日至2023年3月8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成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登录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登录→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若需查勘现场的,招标人可提供协助。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22日10时00分。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在2023年3月22日10时00分前上传至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6.2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招标人不接受该投标。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宝应县农村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处
联系人:胡先生
地址:宝应县苏中中路358号
电话:0514-88222424
招标代理机构:扬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物港路28号
联系人:邓工
电话:0514-87623232、15705278033
邮箱:1719005505@ qq.com
8. 备注
8.1 未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投标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投标人,请在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请详细查看《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中的“投标单位版”用户手册。具体流程为:
①携带相关原件资料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新大楼)3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或者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市民中心1号楼)5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
②投标人使用企业CA证书在《系统》中注册帐号,并按照用户手册填写相关信息;
8.2 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扬州水利网发布。
8.3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登录→水利工程”)用电子CA签章进入“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开标现场直播”栏目,参与现场电子开标。各投标人须提前进入,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发言栏中反馈,未按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否决投标及澄清、唱标、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9. 评标办法
9.1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评标积分为各项所有评委打分的计算平均值,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9.2评分标准细则见下表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1) | 一、施工组织设计(23分) | 1.1施工总体布置(2分) | 1、工场布置(有详细的总平面布置图、表及相应文字说明)及生产生活设施、料场、加工厂等相关临时设施设计合理、布置得当,得1分。 2、施工场内外道路设置、交通安全及管理方案完善、防交叉干扰措施合理,得1分。 |
1.2进度计划、资源配置和材料组织(2分) | 1、施工进度计划科学、合理,有详细的施工进度横道图或网络图,工序分解详细合理,各工序工作历时安排合理,工期进度保证措施有力,得1分。 2、主要原材料及半成品材料的采购、保管、检测和质量保证措施可行,得0.5分。 3、投入的人员、主要施工机具设备及劳动力配置安排详尽合理,能满足施工强度需求,有详细的计算说明,得0.5分。 | ||
1.3主要临时措施方案与保证(2分) | 1、施工围堰、降(排)水方案合理、安全措施有保证,得0.5分。 2、雨季施工技术方案、安全度汛预案全面合理、措施可行,得0.5分。 3、现场矛盾协调处置预案合理、应对措施全面,得1分。 | ||
1.4主要施工方案与质量控制措施(6分) | 1、河道(坡)清杂、整坡、河道土方清淤、挖填、土料选择、土方调配方案、弃土方案合理、施工程序、工艺符合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全面,得3分。 2、仿木桩护岸等采购、存储和质量保证措施可行,施工方案合理、施工程序、工艺等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得2分。 4、钢筋砼压顶施工组织合理,质量措施有保障,施工程序、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得1分。 | ||
1.5绿化水保施工方案及质量控制措施(4分) | 1、苗木、草皮(草籽)运输保管、栽种施工方案合理可行、质量控制与保证措施可行,施工程序、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得2分。 2、苗木、草皮(草籽)成活率保证、养护方案、补救措施合理全面,得2分。 | ||
1.6质量体系、工程资料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保证(3分) | 1、质量管理体系完整,组织体系健全,岗位职责明确,措施得力有保障,安全文明施工计划合理详尽、建设投入(资金、人员、设备等)充足可行,措施有保证,得1分。 2、环保、水保管理体系健全,施工区域内(含弃土区)扬尘、噪音、污染物处理及排放等符合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标准,技术及管理措施到位,得1分。 3、工程资料有专人专职负责,岗位职责分明,档案建设规范,配备的设备齐全,档案整理措施可行,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建立、合同签订等保证措施方案,得1分。 | ||
1.7项目经理答辩(4分) | 项目经理答辩采用暗标闭卷,答辩题目由评标委员会现场讨论确定(携带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 | ||
2.2.4(2) | 二、投标报价评分标准(70分) | 2.1投标报价(70分) | 1、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投标报价分为有效投标报价(算术修正后)与评标基准价相比: ①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 70分; ②在评标基准价以下,每低1%扣0.3分; ③在评标基准价以上,每高1%扣0.6分; 2、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最低分值为0分。 3、评标基准价“S”具体确定方式为: S=TxA%+(a1+a2+…+an)/nx (1-A%) S—评标基准价; ai—投标人的有效报价( i=1,2,…,n),有效报价为未超出投标最高限价并经算术性偏差修正的报价; T—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A—招标人最高限价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系数,A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A值的取值为0.70、0.75、0.80。 n—进入计算评标基准价的有效报价的投标人个数: ①当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个数; 注:1、投标人所投标段的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5%,不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
2.2.4(3) | 三、项目管理机构(2分) | 3.1项目经理业绩(0.5分) | 拟任项目经理近5年(2018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揽过合同价200万元或以上水利工程业绩的,有1项0.5分,最高得0.5分。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评定资料(包含验收鉴定书、专家签名表等)。 |
3.2项目经理职称(0.5分) | 项目经理具备水利行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0.5分。 | ||
3.3项目部主要人员素质(1分) | 其他人员(不含项目经理),每有一个水利行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0.5分,最多得1分。 (须提供2022年11月-2023年1月养老保险缴纳记录证明) | ||
2.2.4(4) | 四、企业信用等级(4分) | 4.1企业信用(4分) | 扬州市水利信用等级:AAA级得4.0分;AA级得3.4分;A级得3.0分;B级得2.4分;C级1.6分;D级0.6分(上一个年度无扬州市信用等级的,如其有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则按照省厅信用等级对应于扬州市信用等级的分值计算;上一年度无扬州信用等级,也没有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的,按照B级的分值计算)。 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见:扬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2021年度扬州市水利工程从业单位及人员履约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公告》(2022年5月27日公布); 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通知公示→知公示利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2022年5月19日公布)。 |
2.2.4(5) | 五、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1分) | 5.1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1分) | 具备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证书的,得1.0分。 具备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证书的,得0.9分。 具备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证书的,得0.8分。 |
其他要求 | 项目实行技术标暗标评审方式,各投标人不得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或其他本暗含有提示性的字符或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标识性话语等),否则该项不得分。具体要求如下: 3、投标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暗标)页数限制范围为:不超过200页(含200页),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0.01分。 |
注:1.以上评分标准中,涉及证明材料的打分项的内容,均需上传扫描件。
2.以上评分细则每项打分均以上述要求所附有效证明材料为依据。凡弄虚作假,提供假证明、假文件、假材料的,一经查实,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对已经宣布中标的投标人则由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