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深圳市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平台开发项目合同合同公示
金额
154.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3/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54.5万元
招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深圳市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平台开发项目合同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信息安全管理中心(原深圳市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拟对深圳市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平台开发项目合同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平台开发项目合同
合同金额(元):1545000.00
中标供应商:远江盛邦(北京)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因《合同》部分款项金额计算存在笔误,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双方就《合同》相关条款予以更正,并签订本确认函。
一、《合同》第五条 “售后阶段 (二)尾款支付条件和金额”约定“乙方按合同要求提供维保且三年维保期满后,甲方向乙方支付5%的质保款,即人民币柒万柒仟肆佰贰拾伍圆(¥7.7425万元)。”
更正为:“乙方按合同要求提供维保且三年维保期满后,甲方向乙方支付5%的质保款,即人民币柒万柒仟贰佰伍拾元(¥7.725万元)。”
二、以上内容按本确认函执行,其他内容按《合同》执行。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因《合同》部分款项金额计算存在笔误,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双方就《合同》相关条款予以更正,并签订本确认函。
一、《合同》第五条 “售后阶段 (二)尾款支付条件和金额”约定“乙方按合同要求提供维保且三年维保期满后,甲方向乙方支付5%的质保款,即人民币柒万柒仟肆佰贰拾伍圆(¥7.7425万元)。”
更正为:“乙方按合同要求提供维保且三年维保期满后,甲方向乙方支付5%的质保款,即人民币柒万柒仟贰佰伍拾元(¥7.725万元)。”
二、以上内容按本确认函执行,其他内容按《合同》执行。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03月06日至2024年03月13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深圳市信息安全管理中心(原深圳市信息安全测评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城市数字资源中心
联系电话:13632803056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0755-83948141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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