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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第004号)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8/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1004-0003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宏伟区政府政策研究服务中心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4年第004号)
一、项目编号:JH23-211004-00031
二、项目名称:辽阳市第二十中学听说教室采购项目(三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丹东印源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安民镇银河大街99号1单元704室
被投诉人1:宏伟区政府政策研究服务中心
地 址:健康路9号
被投诉人2:辽阳市宏伟区教育局
地 址:辽阳市宏伟区
四、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辽阳市第二十中学听说教室采购项目(三次)
采购项目编号:JH23-211004-00031 包号:
采购人名称:辽阳市宏伟区教育局
代理机构名称:宏伟区政府政策研究服务中心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为客观、公正处理投诉事项,我局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取证,同时咨询了资深的法律和政府采购专业人士,综合各方意见,经过调查我局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和《辽宁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辽财采【2021】283号文件,投诉事项:2、4、6成立,投诉事项:1、3、5、7、8、9、10、11不成立。
根据以上结果,我局认为:投诉人的三项投诉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做出如下处理决定: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诉人以及与本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供应商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宏伟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宏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辽阳市宏伟区财政局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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