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非政府采购(国企)关于安吉县消防救援大队营房原拆原建工程招标代理公开选取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24.55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9/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jjxzx2023-083
预算金额24.55万元
招标联系人涂工
招标代理机构安吉匠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颖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1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安吉匠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安吉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安吉县消防救援大队营房原拆原建工程招标代理公开选取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编号:AJJXZX2023-083
二、项目名称:安吉县消防救援大队营房原拆原建工程招标代理公开选取采购项目
三、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磋商项目概况:
序号
内容
采购内容简述
数量
预算价
控制价
1
安吉县消防救援大队营房原拆原建工程招标代理公开选取
1、该项目位于天荒坪北路 281 号,主要是对县消防救援大队营房进行原拆原建,总用地面积约18950 平方米。具体建设内容为:拆除原有建筑及道路等;新建一幢集消防中队部业务用房、大队部业务用房、体育场馆、车库等为一体的业务用房;新建传达室、训练塔等配套用房;购置相应设施设备;同步实施市政绿化、装修等相关配套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8500平方米。项目建安费约7000万元。
2、工作内容:安吉县消防救援大队营房原拆原建工程招标代理工作,包括本工程施工招标代理(含项目概预算、招标控制价编制及相应的工程量清单编制工作)所涉及的需进行工程招标的所有工作。
3、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项
24.55
万元
17.185
万元
备注
1、本项目采购预算24.55万元,服务费控制价17.185万元,报价不得超控制价。
2、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所有招标代理(含控制价编制、招标代理、中标单位合同签订)工作结束。
3、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至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发售时间: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11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发售地点:安吉匠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街道天目中路531号)。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4、报名方式:本项目接受现场或电子邮件或邮寄形式报名,报名前事先电话联系代理公司。如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请将报名资料上传至411544089@qq.com,联系人:孙颖,联系电话:0572-5210293。
5、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A、报名表;
B、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
C、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联系方式;
D、供应商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6、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8日下午14:00时前。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安吉县昌硕街道齐云路8号凤凰中心广场2号楼1楼开标室(北面进)(安吉县城投集团)。
九、磋商时间:2023年10月18日下午14:00时整。
磋商地点:安吉县昌硕街道齐云路8号凤凰中心广场2号楼1楼开标室(北面进)(安吉县城投集团)。
十、质疑及投诉: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答复,并通知所有认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质疑和投诉需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
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质疑联系人:马燕,联系电话:0572-5210322。
十一、磋商保证金:
本次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3100元。缴纳时间应于磋商前一天(北京时间16:00)前到账,可用银行汇款、网银汇款等方式,保证金缴入:
账户名称:安吉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安吉支行营业部
帐    号:201000316050655
十二、其他事项: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3、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4、投标人应当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三、本次采购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anji.gov.cn/)
十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安吉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涂工     
 联系电话:0572-5690816   
地址:安吉县递铺镇齐云路8号凤凰中心广场2号楼
2、采购代理机构:安吉匠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孙颖/周鑫顺            
联系电话:0572-5210293          
0572-5210271
3、监管部门:安吉县城投集团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小组            
联系电话:0572-569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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