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吉林广电新媒体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吉林广电新媒体有限公司 IPTV 核心业务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吉林广电新媒体有限公司 IPTV 核心业务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ZZ80164HW0431-000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若冰
项目联系电话:0431-8788882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吉林广电新媒体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2066号吉林广电大厦
联系方式:朱凯龙0431-8581716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若冰0431-87888828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湖西路1420号院内中资招标办公楼(近湖西路与延安大街交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ZZ80164HW0431-0007
一、招标条件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吉林广电新媒体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招标项目编号为:ZZ80164HW0431-0007的吉林广电新媒体有限公司 IPTV 核心业务升级改造项目进行招标。项目采购奖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广电新媒体有限公司 IPTV 核心业务升级改造项目。
2.2招标范围:IPTV 核心业务升级改造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2.3项目地点:吉林广电新媒体有限公司。
2.4安装调试期:50天(日历日)。
2.5 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投标限价:320.00万元。
三、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即: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近一年(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近一年(2016年)不亏损,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3投标人投标前须进行现场踏勘,踏勘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投标人需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7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融资担保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及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23日至2018年1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原件(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现场踏勘确认函回执、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在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地址:长春市朝阳区湖西路1420号院内中资招标办公楼(近湖西路与延安大街交汇)。
4.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3 本项目招标公告期限为:2018年1月22日至2018年1月29日。
五、开标时间与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2月11日9: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地点为:长春市卫星路2066号吉林广电大厦12A-21。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广电新媒体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2066号吉林广电大厦
联系人:朱凯龙
电 话: 0431-85817162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湖西路1420号院内中资招标办公楼(近湖西路与延安大街交汇)
联 系 人:王若冰
电 话:0431-87888828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即: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投标人近一年(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近一年(2016年)不亏损,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3.3投标人投标前须进行现场踏勘,踏勘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5投标人需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3.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3.7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融资担保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2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1月23日 08:30 至 2018年01月2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朝阳区湖西路1420号院内中资招标办公楼(近湖西路与延安大街交汇)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电子文档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2月1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2月1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卫星路2066号吉林广电大厦12A-21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