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恒丰银行重庆解放碑支行等五家辖内机构卷帘门改造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03/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fcqjzcg2023020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招标联系人何先生023-63328871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先生023-6739688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恒丰银行重庆解放碑支行等五家辖内机构卷帘门改造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对恒丰银行重庆解放碑支行等五家辖内机构卷帘门改造服务。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项目名称:恒丰银行重庆解放碑支行等五家辖内机构卷帘门改造服务
项目编号:HFCQJZCG2023020001
二、项目说明
恒丰银行重庆江北、解放碑、江津、渝北、长寿支行卷帘门改造项目采购,产品需满足《银行安全防范要求》(GA38-2021)和《卷帘门安全性要求》( GA / T 1499-2018)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45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和验收。如采购人根据需要,需要加急供货时,能在采购人限定的期限内交货安装完成。
报价形式:总价
包号划分:一个包。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无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到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并购买文件。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2023年3月28日-2023年4月3日17:00(工作时间)
(三)磋商文件购买费: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磋商地点:恒丰银行重庆分行会议室(重庆市渝中区新华路278号)
(五)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4月7日北京时间9:00—9:30
(六)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4月7日北京时间9:30
注: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进行采购人网站供应商单位的注册并须审核通过后报名才有效。网站注册审核单位选择恒丰银行重庆分行,具体操作流程联系代理公司领取《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注册后请及时致电采购人。若已注册,可忽略本注册要求。
五、保证金
(一)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保证金金额:伍仟元整),由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6:00前,其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投标活动。
(二)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一律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
(三)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四)磋商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六)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恒丰银行官网采购平台》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联系人:何先生
电 话:023-63328871
地 址: 重庆市渝中区新华路278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23-67396887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泰山大道东段62号动力国际B幢7-12
竞争性磋商公告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对恒丰银行重庆解放碑支行等五家辖内机构卷帘门改造服务。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项目名称:恒丰银行重庆解放碑支行等五家辖内机构卷帘门改造服务
项目编号:HFCQJZCG2023020001
二、项目说明
恒丰银行重庆江北、解放碑、江津、渝北、长寿支行卷帘门改造项目采购,产品需满足《银行安全防范要求》(GA38-2021)和《卷帘门安全性要求》( GA / T 1499-2018)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45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和验收。如采购人根据需要,需要加急供货时,能在采购人限定的期限内交货安装完成。
报价形式:总价
包号划分:一个包。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无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到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并购买文件。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2023年3月28日-2023年4月3日17:00(工作时间)
(三)磋商文件购买费: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磋商地点:恒丰银行重庆分行会议室(重庆市渝中区新华路278号)
(五)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4月7日北京时间9:00—9:30
(六)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4月7日北京时间9:30
注: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进行采购人网站供应商单位的注册并须审核通过后报名才有效。网站注册审核单位选择恒丰银行重庆分行,具体操作流程联系代理公司领取《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注册后请及时致电采购人。若已注册,可忽略本注册要求。
五、保证金
(一)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保证金金额:伍仟元整),由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6:00前,其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投标活动。
(二)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一律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
(三)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四)磋商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六)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恒丰银行官网采购平台》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联系人:何先生
电 话:023-63328871
地 址: 重庆市渝中区新华路278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23-67396887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泰山大道东段62号动力国际B幢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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