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十局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桥式起重机竞争性谈判采购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0/07/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tsjjc-cggs-2020-jx0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鹏飞
标书截止时间2020/07/13
投标截止时间2020/07/15
公告正文

中铁十局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桥式起重机竞争性谈判采购

发布时间: 2020-07-08
项目地点: 广东
招 标 人:
关键词: 中铁十局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桥式起重机竞争性谈判采购

中铁十局城轨公司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集中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函

(谈判编号:ZTSJJC-CGGS-2020-JX02)
1.采购条件
本次谈判的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所需施工设备已具备谈判条件。中铁十局集团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人组织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次采购内容为双梁式桥式起重机施工设备。
2.项目概况和采购内容
2.1中铁十局集团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地铁13号线项目部,本区段工程包括冼村站、石牌南站车站土建工程和冼石区间暗挖渡线隧道土建工程三部分。石牌南站起止CK26 569.100~CK26 835.700、车站长266.6m。设备拟用于冼村区间暗挖渡线1#竖井提升设备。
2.2采购内容:设备品种、数量及包件划分详见附表1。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谈判采购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注册成立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产厂家和代理商。
3.2 生产能力要求:谈判供应商年供应能力在50台及以上。
3.3 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厂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代理商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3.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谈判供应商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5 供货业绩要求:谈判供应商需出具近三年的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招标设备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
3.6 履约信用要求:应附至少三家同类竞标设备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7 其他要求:代理商须具有由提供竞标设备生产企业签署的针对谈判包件的唯一授权函,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竞标设备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采购人的需要;代理商所代理的生产厂也须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对生产厂的要求;生产厂与其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响应。
3.8 在中国铁路总公司、采购人所属集团公司以及上级公司、使用项目的建设单位处罚期范围之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谈判。
3.9 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7月 8 日至2020年7月13日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20年 7 月 8 日至2020年7月13日17:30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平台对本次竞争性谈判进行响应,响应时请准确填写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的响应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4.2 请谈判供应商先响应,再将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费用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见采购人联系方式)。在汇款单上必须注明: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谈判供应商名称须完全一致。成功汇款后,请谈判供应商参照《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http://www.crecgec.com/article-111-1.html)自行到平台指定页面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上午汇款请于当日11:00后下载;下午汇款请于当日16:30后下载)。如遇到竞争性谈判文件下载失败、下载的文件无法打开等网络技术问题,请更换谷歌Chorme浏览器后尝试再次下载,或联系平台客服热线400-6010-100咨询解决。
4.3 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表1,竞争性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5.响应保证金和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不需要交纳响应保证金。
5.2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地点:
谈判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完成网上报价的填写,并上传响应文件电子版,并按照要求书面递交响应文件。
未完成网上报价填写,或未上传响应文件,或网上报价填写与纸质响应文件不一致的,响应将被拒绝。
响应文件电子版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3日17:30。提醒谈判供应商应提前上传响应文件电子版,避免因网络故障等意外导致响应无效
响应文件书面递交时间为2020年7月20日14:00-14:30,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5日9:00止。
开标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天安节能科技园14号楼901公司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0年7月20日14:30
5.3届时请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在开标会之前签到并递交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4上述安排如有变化,采购人将通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通知或电话联系响应供应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邀请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7.1采 购 人:中铁十局集团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番禺大道北555号天安总部中心14号楼9层
联 系 人:刘鹏飞 曹文洋 李成萍
联系电话:15922443210
传 真:020-31102331
邮 箱:185702335@qq.com
7.2汇款账户名称: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工程八项目经理部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大德路支行
银行账号: 44050142030100001174
7.3采购人: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工程八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叶建安 联系电话:18523811305
附件:1.谈判邀请函附表
2.谈判确认书
二0二O年七月八日

附件1

竞争性谈判邀请函附表

序号

设备
名称

规格

型号

计量 单位

数量

项目名称

谈判供应商资格条件

响应文件售价

响应保证金万元

1

桥式双梁起重机

QD25/10T(跨度16m)

1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工程八项目经理部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谈判采购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注册成立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产厂家和代理商。

2.生产能力要求:谈判供应商年供应能力在50台及以上。

3.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厂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代理商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谈判供应商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5.供货业绩要求:谈判供应商需出具近三年的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招标设备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

6.履约信用要求:应附至少三家同类竞标设备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7.其他要求:代理商须具有由提供竞标设备生产企业签署的针对谈判包件的唯

一授权函,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竞标设备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采购人的需要;代理商所代理的生产厂也须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对生产厂的要求;生产厂与其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响应。

8.在中国铁路总公司、采购人所属集团公司以及上级公司、使用项目的建设单位处罚期范围之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谈判。

9.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1000

2

注:1.本次招标设备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谈判文件售价1000元,请转账到对公账户。

2020年我国的铁路重点推进项目共22项,共修建8203km,总投资6974亿元。

重点项目有:合肥至南京高铁深圳至江门银川至包头铁路十堰至西安高铁宜昌至襄阳铁路井冈山至赣州铁路重庆至黔江城际铁路成都至新机场至自贡铁路广佛江珠城际铁路龙岩至梅州至龙川铁路攀枝花至大理铁路川藏铁路(雅安至康定至林芝)酒泉至额济纳铁路等重大项目。


想要了解项目进展情况,请联系项目负责人,赵经理:13260065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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